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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华:不忘初心 阔步前行

2017-11-01 09:43: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2005年底,龙文区法院接受异地法院的委托,受理福建某饲料公司申请执行黄某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但是经法院多方调查,被执行人黄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无法取得进展。这一拖就是7年。2012年6月,随着对案件的深入调查了解,陈少华跟踪到黄某的银行交易记录,显示其近年来有数次大额交易。于是,陈少华当即向黄某发出执行警告和刑事预警。迫于压力,黄某主动表示愿意还款。见案情有进展,陈少华又主动联系当事饲料公司。6月28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当我联系饲料公司时,对方很惊喜,能感受到他们对我的认可。”陈少华提起当年的执行过程,声音不自觉地有些激动。这难啃的“骨头案”,成为他执行生涯烧的“第一把火”。紧接着,他带领全局人员花了近3个月时间,将3000多件老案逐一整理、归档,捋清执行线索。在他的努力和推动下,该院化解了大量执行难案,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破局,需要革新的勇气和主动的作为。陈少华坦言,这与他丰富的历练息息相关。

初心:28载历练成就了他

“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我的法官生涯深受两位老庭长的影响。”说起自身工作风格的形成,陈少华陷入回忆。

1991年,参加工作没多久的陈少华被分配到龙海市人民法院石码法庭(现更名龙江法庭),担任书记员。“当时的庭长许振基,是我的第一个师傅。”陈少华语带怀念,“刚正不阿却又灵活多变,老庭长工作的风格对我影响很大。我现在很多工作方式、方法都传承自他。”

陈少华的第二任师傅,正是许庭长调走后的新庭长蔡松坤。“蔡庭长,他的工作风格又不一样,从他身上我学到了务实。”回忆起28年的法官生涯,陈少华如数家珍。他始终不忘从这些老审判员身上学到的特质,也正是这些优秀的特质成就了如今的他。恰如其所言:“取长补短,大有裨益。”

从扎根一线法庭,到刑庭、朝阳法庭负责人,再到执行局长,陈少华感受良深。他知道:追求“案结事了”的过程很难,但只要不忘初心,个中的酸甜苦辣也将成为执行路上的独特风景。

(本报记者 黄杰 洪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