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给贫困群众送来“触手可及的正义”

2017-11-03 08:36: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异地受理

群众免去奔波之苦

近日,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惠安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运用网络平台,不到30分钟就完成异地受理的操作,让陷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王某成功在惠安获得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

能够如此高效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得益于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省率先建立异地受理机制,群众可选择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任何一项法律援助申请事务,减少来回奔波。

在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看来,只有建章立制才能确保法律援助机构异地协作的规范有序开展,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服务全方位”。为此,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下发《泉州市法律援助跨县域受理协作若干意见》,明确了收件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各自的工作职责、对接事项、紧急案件的快速处理办法以及违反《意见》的责任等,进一步规范泉州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还出台了《泉州市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指派规则》,统一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和规范程序。同时,结合案件类型、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等因素,采取轮派制和点援制相结合的办法,改进案件指派制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莫问收获,但问耕耘。在镜头前,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交出了一份份漂亮的成绩单;在镜头后,是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多年来尽心尽责,团结协作,为让弱势群体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而作出的不懈努力。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刘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