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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检察院着力培养学习型检察官

2016-01-19 09:05: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学习提亲和 专业立公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9日讯  面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如何在实践中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对此,莆田市检察院给出了答案——在学习中提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近年来,莆田市检察院在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中,着力培养学习型检察官,重视理论研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2013年6篇,2014年9篇,2015年20篇,这是莆田市检察院近三年在全省检察理论年会中获奖的文章篇数。与此同时,从2013年的2亿到2015年追回15亿的国有资产,则是理论研究在实践中的价值体现。

学习积累硬素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检察机关,专业化是其执法素质能力建设的核心,而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研究水平,是真正使自己成为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的重要途径。对此,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姚舟深有体会。

“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和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如果不多加学习,就不能胜任法律监督工作。”姚舟说。

2006年参加工作的姚舟,在市检察院做了6年的内勤工作,当时虽然没直接办案,但姚舟通过学习,熟知新法,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状态”。

“新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我们收集证据应该……”2012年,姚舟在一次检察业务赛事中脱颖而出之后,“厚积薄发”的他一发而不可收,最佳辩手,法律文书第一名直至全国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纷纷被他收入囊中。2014年10月,他和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一起,赴德国考察学习。“这次出国经历,让我更加觉得应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才能保持自己的状态。”姚舟说。

如今,姚舟已有两篇调研文章获得国家级奖项,他也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师资力量人才库。

而这,只是近年来莆田市检察院鼓励干警们养成学习自觉,争做学习型检察官的缩影。2015年,在全省检察理论年会中,该院共有20篇文章获奖,占全省32.26%,获奖数量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而在民行、控申等八项省级业务竞赛中,莆田市共有18名干警获奖,4名同志分别获得“首届全国未检业务竞赛标兵”、“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国职务犯罪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等荣誉称号,11人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人才库,其中两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一人被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列入专家命题库成员。

“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基础上,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做学习型检察官,掌握最新的司法动态,提高专业化水平,才能打造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和责任过硬的检察队伍。”莆田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说。

立论著书提亲和

检察工作是否关注民生,有没充分保障人权,是体现检察工作亲和力的重要标准。近年来,莆田作为一个侵犯注册商标型犯罪多发地区,关于涉案数额的认定,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陈某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假冒的某品牌运动鞋被查获,经鉴定,被查获的运动鞋每双市场价值为7百多万元,涉案金额达4百多万元。而陈某则辩称上述运动鞋系直接以每双50元销售给知假买假的阿健,并出具了一份与阿健签订的销售合同。但直至判决之日,“阿健”的真实性仍难查清,法院遂认定涉案数额为4百多万元。

此后,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威和同事合作,通过这个真实案例,结合新的刑事诉讼法,对被告人举证制度、法院依职权调查制度和事实推定制度进行了比较,撰写了《幽灵抗辩及其排解机制》一文,总结出了应对此抗辩的排解机制,做到既查清事实又保障人权。

“有人认为我们的工作可用‘万能公式’,哪种情况就起诉什么罪名,有套路性可循。所以如果不及时归纳总结社会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不注重学习,不更好的保障人权,我们可能就真的会落入生硬的‘公式’圈套,那么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就更无从谈起。”对于理论研究,于南生有独到见解。

于是,在于南生的精心组织和策划下,围绕莆田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所面临的技术侦查的规则、监视居住的功能定位和辩护权的保障等八个实践中碰到的问题,出版了《在理论的边际——检察官眼中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一书。对此,中国检察出版社编辑坦言这是全国第一本由地市基层检察官编写的涉及新刑事诉讼法实践方面的工具书,对指导检察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