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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2016-06-02 09:06: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想到老杨家离法院较远,为了赔偿来回奔波很辛苦,钟国辉第一时间为老杨办理了立案登记手续,并通过电话告知郑某案件受理情况。

在征得双方同意委托调解后,法院向市人民调解中心发出委托调解函,由其指派当地调委会进行调解。

3日后,老杨所在地调委会回函告知,其起诉的案子已成功调解,老杨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赔偿款。

对诉至法院的纠纷,武夷山法院在立案前件充分提示,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处理纠纷。对有调解可能的,经当事人同意,分流至人民调解中心;未促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及时立案或恢复审理。

除此之外,该院还成立了“1+N”人民调解中心,将16个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收录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并与公安、交警、林业、国土、劳动保障等10家行政机关,建立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相结合、相衔接机制。2015年以来,该院开展委派调解125件,委托调解146件,邀请协助调解89件。

育多元 专业特色解纷

“彭法官,你还是给我们判离婚吧!这日子实在是没法过下去了……”原告小林抱着两岁大的女儿,哭诉着来到武夷山法院家事巡回法庭,要求解除与其丈夫小李的婚姻关系。

原来,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这对夫妻经常为小事争吵不休。

“每次吵完架,他就撒手出门,对我们母女不问不闻。”在小林的哭诉中,彭法官电话通知小李到庭。同时,还邀请了当地调委会、村干部以及邻里亲戚一起参与调解。

“是我没有尽到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的责任,今后我一定好好把这个家经营好……”小李表示真诚悔过。最后,小林撤回了离婚起诉。

近年来,武夷山法院因地制宜,不断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除了成立家事巡回法庭外,该院还联合森林公安、检察院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区”,建立“一区二员三进”预防性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在旅游监察大队、12315消费者维权中心、景区售票口等设立6个法官服务点,为游客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我们感受最深的是,必须依靠党委领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努力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迸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武夷山法院院长王建敏如是说。

(本报记者 周新 通讯员 何晓慧 陈佰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