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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法院扎实推进执行积案清理工作纪实

2016-06-17 10:46: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刚柔并济 树立司法权威

如果说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执行工作就是防线中的底线。近年来,“执行难”问题,使人们对司法公正、法律的权威产生疑虑,动摇公民通过正当的诉讼途径寻求公正的信心,福州市台江区法院把2016年确定为“执行清积年”,力争把历年的执行积案和当年新收的立案半年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做到基本执结。

法官发放执行款

“通过清理执行积案,穷尽执行措施,才能真正做到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令申请执行人信服;也能为我们以后的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累有用的经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福州市台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学健表示。

“点对点”查控

促成闪电执行

2015年7月3日晚9点,台江区法院的陈小榕法官放下电话后,迅速从家中赶到法院,套上法官服,带上拘留决定书,奔赴长乐机场。4个小时后,一起近四年未能执行到位的积案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陈某欠银行贷款12余万,2011年因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执行程序。2015年6月,该案恢复执行后,陈小榕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立即通过“公安网”布控被执行人陈某,7月3日晚,陈某在长乐机场被抓获。

在此次闪电执行中,除了法官兢兢业业的付出,发挥最大作用的当属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中的布控功能,法官只需输入被执行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最高院汇总后统一发送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即对被执行人展开布控,这一过程借助便捷的网络,用时不超过一周。

布控展开之后,被执行人在宾馆、机场、银行等场所出示使用身份证,身份信息将第一时间传输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即迅速派警控制被执行人,并通过查控系统所留的承办法官手机通知法院,再由法院持相应文书至相应派出所提取被执行人。

法理并济

让百姓感受法之温情

“多亏了你们的帮助,要不然我真的活不下去了……”在法院的帮助下,年近7旬的李依姆终于不用再与拒绝赡养自己的儿子苦苦纠缠了,自己今后的生活终于有了保障。

2015年,台江区法院受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某面对已近80高龄且无任何收入来源的母亲李某,始终以自己经济状况不佳、其母子关系不和为由,拒绝支付每月600元的赡养费,共计3600元未支付。

台江区法院执行陈法官从执行效果考虑,采取了温情劝导的执行方式,多次和台江区文明办共建“诚信红黑榜”的工作人员上门给王某讲情说道理。最终,在法官和文明办工作人员晓之以理的动之以情的劝说下,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的日子,一个月会定期给予母亲800元的生活费,并多留意母亲的生活状态和给予关爱。

执行就是为民解忧,是更深层次的审判,是取信于民的最佳途径。说起案件执行问题,台江法院副院长陈可彪感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案结事了才是最大的和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