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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面面观 谨慎驾车保安全

2016-06-28 10:42: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占用对向道惹祸

2014年5月份,程某彬驾驶公交车沿闽侯县往白沙镇方向行驶。途经某路段时,跨压道路中心线占用对向行车道行驶后朝本行车道回驶时,相向行驶的由陈某花情急之下向左急打方向,导致所驾轿车急速向左偏驶并越过道路中心虚线,后与公交车相撞。导致小轿车内人员陈某某、等3人死亡,车内人员陈某花等5人受轻伤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程某彬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经认定,程某彬负事故主要责任,陈某花负事故次要责任。

法院审判:鉴于程某彬有自首情节,且肇事车辆方均已对受害方进行赔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程某彬有期徒刑2年3个月。

法官提醒:程某彬在没有观察前方对向车辆时越过中心虚线,致使受害者遇险,受害者在遇到危险时,情急之下向左打方向盘致事故发生,且受害人车上严重超载,死伤多人。因此,提醒广大司机在借用对向车道时要提前观察对方车辆及后面车辆情况,确保安全超车;若遇到转弯处或视觉不好的道路上时,应避免占用对方车道,并减速慢行。

(林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