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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拆招三“拳”击溃“老赖”

2016-07-08 09:02: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摆拳:拒执入刑击其要害

曾几何时,让有关执法部门疲于奔命的“酒驾治理难”“民工讨薪难”,在刑法修正案“罪驾入刑”“恶意欠薪入罪”之后迎刃而解。如今,“执行难”也面临着相似的转变。

2014年11月,屏南县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老郑被判决承担16.2万元赔偿款,事后他却声称没钱,打起了“太极”。

“一拖再拖,我等不下去了,想申请强制执行。”原告小张语气焦灼。

执行法官抓紧立案执行,很快就发出执行通知书、告知法律后果、纳入失信名单……一系列程序有条不紊展开。就在法院依法查封了老郑某套房产时,却得知该房屋无产权,无法进行评估拍卖变现,无奈只能对该案终结执行程序。

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不久,执行法官发现老郑曾收到某保险公司的理赔款16万元。鉴于其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已涉嫌犯罪,法院决定将其移送屏南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下老郑慌了,态度发生了180度转变,主动提出接受调解。

几番辗转,这起耗时多年的案件终于达成和解且履行完毕。

过去,对一些狡猾的“老赖”而言,拒执成本低是他们可钻的空子。长期逍遥法外不说,还故意将财产“乾坤大挪移”,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此,屏南县法院院长刘承辉表示:“我们正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对在执行中发现的涉嫌触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规避执行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一记力道十足的摆拳,意味着法院将以全方位的视角审视每个案件,不留一丝漏洞,紧紧扼住“老赖”的命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