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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2016-07-28 10:26: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运用多维和解

构筑矛盾调解新平台

同安区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严格把握“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将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起来。

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卷宗材料后,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寻衅滋事等双方矛盾尚未化解的案件,主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利用人缘、地缘优势深入社区了解邻里关系,掌握矛盾症结。对双方有和解意愿的案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或者及时将委托材料提交当事人工作单位所在的镇街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对于检调对接案件,在详细向调委会阐述案情及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后,共同制定调解预案,确定调解模式,并提供调解场所,引导双方在赔偿数额、履行方式、期限等问题上灵活解决。

此外,同安区检察院还加强事后追踪,对赔偿款是否落实到位进行监督,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结合其犯罪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羁押期间的表现等,对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确无继续羁押之必要的,依法为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来,同安区检察院成功化解8起纠纷,有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余凌云 通讯员 柯佳丽 许晓玲 纪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