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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保障辖区发展纪实

2016-08-26 09:07: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亲和执法践行公平正义

2014年1月13日,秀屿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召开卓某芳等17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不起诉案件听证会,这是莆田首次召开相对不起诉案件听证会。

因父亲在交通事故中身亡,莆田秀屿区的卓某芳等17人在要求赔偿时,行为过激,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追究法律责任。

“鉴于涉案人员具有悔罪情节,且卓某芳是因为其父亲身亡才产生愤恨,社会危害性相对影响不大,因此我们就该案拟不起诉问题召开公开审查会,最终决定对涉案的17人免予刑事处罚。” 办案检察官说。

“检察机关的这种公开形式很好,既让案件各方当事人和群众都理解了处理决定的合法合理性,又让大家接受了一次法律教育。”参加公开听证会后,部分人大代表表示赞同。

“法律监督工作不是生硬地对法条的照本宣科,检察机关也不是冰冷的‘法律搬运机器’。”该院负责公开听证的检察官如是说。

服务发展,说一千道一万,最后还是要落到具体的检察人员身上。该院在检察实践中不是教条地照搬法律,而是通过检察官们大量深入细致的走访、调查、听证、咨询等工作,走项目建设现场、进企业生产一线、入基层农民家中、访涉案相关当事人,为发展护航,为稳定助力,把法律和正义的温暖践行在每一个案件、每一次执法办案中。这也是该院五年来涉检信访化解率达100%、无一起越级上访和非访的原因所在。

五年来,秀屿区检察院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综合职能,服务辖区经济发展,涌现出全国“打击整治伪基站”先进个人、省五四青年奖章、全省检察机关侦查能手、民行标兵等先进典型,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为建设“港口兴、产业旺、百姓富、生态美”的富美秀屿谱写新篇章。

(本报见习记者 陈琦 通讯员 蔡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