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6年11月5日公告
黄晓坚、王爱杰:本院受理原告汤贤荣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21民初3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陈海忠:本院受理原告梁桂芳与被告陈海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21民初4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叶伍金:本院受理原告梁从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21民初5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被告福清德益制衣有限公司、住所地福清市宏路街道大埔村福建省融旗工业厂房开发建设公司1号楼二层。法定代表人陈金焰:本院受理原告长乐新万佳针纺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金龙、福清德益制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你公告送达(2015)长民初字第38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福清德益制衣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长乐新万佳针纺有限公司欠款142769.2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福建金伯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金伯鸿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锦芬与被告金伯鸿公司、福建省长乐市第七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27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金伯鸿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陈锦芬工程款32万元。2、福建省长乐市第七中学在欠付工程款32万元范围内对金伯鸿公司上述应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林桂珠:本院受理原告李爱明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方晓静:本院受理原告李燕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陈巧梅,女,1985年6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长乐市玉田镇,现住址不详:我院受理原告黄平与被告陈巧梅离婚纠纷一案,诉讼请求如下: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子黄忻成归原告抚养教育;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20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陈喜明: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长乐市水产供销公司与被告陈玉芳、陈喜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陈玉芳支付租金2050720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陈玉芳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建筑物补偿款1513162元及利息。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林飞,男,1975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古槐镇昆石村上厝50号:本院受理原告郑文娇诉被告林飞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解除原被告于2016年4月7日签订的《店面租赁合同》;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3600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陈端金,男,1983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玉田镇大溪村新旧厝64号:本院受理原告长乐吴航鑫顺汽车租赁行诉被告陈端金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车辆租赁4000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周必亮,男,1956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营前三座排26号:本院受理原告林可栋、陈伟、林道敏、陈天师、林峰与被告周必亮、林光辉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诉讼请求如下:判令两被告给付五原告1224133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福建省天久汽车经纪有限公司、林妹妹、苏金平、周小英、福建省车来车网贸易有限公司、曾华波:本院受理原告闽侯闽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天久汽车经纪有限公司、林妹妹、苏金平、周小英、福建省车来车网贸易有限公司、曾华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张荣福:本院受理原告周义通诉被告张荣福、叶永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求:1、判令二被告支付拖欠原告购买装修玻璃材料人员工资人员币288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起诉法院之日至被告还清拖欠款之日止】、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卓维春、陈晓晖、高科文、福建鱼批网贸易有限公司、福建诚泰水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文英与被告卓维春、陈晓晖、高科文、福建鱼批网贸易有限公司、福建诚泰水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李瑞虎:本院受理原告郑国霖、黄清锁、黄建雄、赵金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偿还其借款424万元及自2015年2月8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李佐友:本院受理原告郑国存与被告李佐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725民初6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李佐友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郑国存货款244164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福州雅庭美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宗香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案件的处理。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5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委(仓山区上三路178号二楼)劳动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吴燕芳与许政惠(持证人许政惠,结婚证号:J350182-2012-004209号)结婚证一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尤溪县西山垅农业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尤溪县国家税务局和尤溪县地方税务局2013年11月8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一份,登记证号: 闽国税登字350426066592977号,现声明作废。 尤溪县西山垅农业专业合作社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延平区大碗菜餐馆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1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702600232290,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区大碗菜餐馆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明龙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4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3337519959R,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明龙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建阳市天池茗香茶叶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建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8月20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一本(代码:55958980-5;登记号:350784-007923),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建阳市天池茗香茶叶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延平区王发明汤鸭摊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3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702600035203,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区王发明汤鸭摊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兹有莆田万科城D车位196号徐桂伟(身份证350321198605230779)不慎遗失收据壹张,票据号为06035403,现声明作废。 挂失人:徐桂伟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曾妮食杂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1月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02MA2XQL3X9R,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曾妮食杂店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康厝供销合作社不慎遗失由福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03月10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壹份,其代码为:157581835,现声明该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作废。 福安市康厝供销合作社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闽清县梅城镇鑫福陶瓷店不慎遗失闽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03-26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为:350124600028677,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闽清县梅城镇鑫福陶瓷店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鲤南现代车厢厂不慎遗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6月1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322600024886,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挂失人:陈峰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本人不慎遗失由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6年09月20日核发的霞浦县尉蓝日用品经营部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9213004493。特此声明作废。 霞浦县尉蓝日用品经营部 2016年11月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武平县新林科技发展中心不慎遗失武平县人民政府2009年1月16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一本,证号:武林证字(2009)第10308号,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福建省武平县新林科技发展中心 2016年11月5日 陈辉、林秀梅: 本院受理原告徐秋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8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黄平: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8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