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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6年11月16日公告

2016-11-16 11:26: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李建兵:

本院受理原告黄萍与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2886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一、李建兵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黄萍借款56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56000元为基数,自2013年3月20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驳回黄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40元,由黄萍负担90元,由李建兵负担22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准许黄萍撤回对林清仙的起诉。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吴文星:

本院受理原告黄静诉你与被告杨长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2894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吴文星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原告黄静借款人民币五万六千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人民币五万六千元为基数自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起按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被告杨长苍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黄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吴文星、杨长苍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二千零六十二元,减半收取人民币一千零三十一元,由原告黄静负担人民币四十四元,由被告吴文星、杨长苍负担人民币九百八十七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静撤回对被告刘秀平的起诉。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姚天荣:

本院受理原告黄萍诉你与被告叶新欢、黄灵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28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叶新欢、黄灵燕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给原告黄萍借款人民币十一万二千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人民币十一万二千元为基数自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起按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被告姚天荣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黄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叶新欢、黄灵燕、姚天荣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三千六百元,减半收取人民币一千八百元,由原告黄萍负担人民币五十元,由被告叶新欢、黄灵燕、姚天荣负担人民币一千七百五十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郑敏敏:

本院受理原告黄萍诉你与被告于如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2887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郑敏敏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原告黄萍借款人民币四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人民币四万元为基数自二○一四年五月二日起按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被告于如利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黄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郑敏敏、于如利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一千三百五十六元,减半收取人民币六百七十八元,由原告黄萍负担人民币三十七元五角,由被告郑敏敏、于如利负担人民币六百四十元五角。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萍撤回对被告王吓兰的起诉。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郑清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支行诉肖荣寿、郑清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将民初字第29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调解确有错误,应予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428民监2号民事裁定书、(2016)闽0428民再4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清流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遗失声明

顺昌县高阳荣兴加油站不慎遗失顺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一份,代码证书证号为:705278336,现声明作废。

顺昌县高阳荣兴加油站

2016年11月16日

郑清琴、肖祥辉、朱长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支行诉肖荣寿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将民初字第29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调解确有错误,应予再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428民监3号民事裁定书、(2016)闽0428民再5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清流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郑清琴、肖祥辉、朱长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支行诉肖荣寿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将民初字第29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调解确有错误,应予再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428民监4号民事裁定书、(2016)闽0428民再6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清流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傅金盛、沈雪云:

本院受理原告项邦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你们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项邦峰借款本金人民币744000元,并按年利率6%向原告项邦峰支付从2016年7月8日起至借款实际偿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81民初24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李金福、范纯院:

本院受理原告黄莲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陈锦贵、梁添英:

本院受理原告苏进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张河锦:

本院受理原告曾国镇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颜庭璧(曾用名:颜庭壁):

本院受理原告贾希凤诉你、颜庭辉分家析产及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永民初字第37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罗毓秋、邹玉兰:

本院受理原告陈志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安盛(宁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宁德电视台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王祖燕:

本院受理原告徐翔果与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徐翔果请求你偿还修理费2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由审判员朱良回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郑凌琳、人民陪审员张文胜组成合议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林金海:

本院受理原告郑黎闽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郑黎闽请求你偿还货款188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由审判员朱良回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郑凌琳、人民陪审员张文胜组成合议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3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戴丽英:

本院受理郭瑞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郭瑞金提供的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郭瑞金请求判令与你离婚,婚生儿子郭枫煌由郭瑞金抚养,并由你每个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直至郭枫煌年满18周岁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2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陈海霖:

本院受理原告韩志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50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陈海霖:

本院受理原告张欲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50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遗失声明

顺昌县高阳荣兴加油站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税务登记证号:350721705278336,现声明作废。

顺昌县高阳荣兴加油站

2016年11月16日

福安市胜德工贸有限公司、江碧玉、吴住松、福建金盛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711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2月28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

福建鑫久铝合金压铸有限公司、福安市恒鑫物资有限公司、罗利明、聂正芬、福建省恒实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兆实贸易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742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2月28日上午10: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

杨业坤:

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59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2月14日上午10:3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本案定于2017年2月24日依法作出裁决,你应于本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

福州力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李依垒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329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16年11月2日作出[2016]榕仲裁字第574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裁决书》。你们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并请你们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九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

福州力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王守生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342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16年11月2日作出[2016]榕仲裁字第579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裁决书》。你们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并请你们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九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

陈凤军、章剑梅: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超能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21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陈凤军、章剑梅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福建省超能贸易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并自2015年4月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陈凤军、章剑梅: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超能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21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陈凤军、章剑梅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福建省超能贸易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并自2015年4月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陈凤军、章剑梅、陈玉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超能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21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陈凤军、章剑梅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福建省超能贸易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并自2015年4月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二、驳回原告福建省超能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