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政和县检察院检察长黄旭华
打击犯罪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环境好了,不仅让人心情舒畅,还可以创造经济效益。”说到自己村环境的改变,家住铁山镇大岭村的张大爷笑得合不拢嘴。这是因为政和县的“四合一”基地就在张大爷所在村。“四合一”基地是由政和县法院会同县检察院、司法局、林业局、铁山镇政府经过实地考察,在铁山镇大岭村设立集珍贵树种补植复绿基地、社区矫正服务基地等为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 这样一来,村民们对破坏森林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便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揭牌
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2013年8月至9月期间,何某因非法收购大岭村滥伐的树木57.508立方米。案发后,何某如实供述了罪行,并主动和大岭村民委员会订立“补种复绿协议”。政和县法院依据何某的犯罪事实及案发后的悔罪表现,依法对何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令何某于2016年4月份前按照“补种复绿协议”的规定,按质按量完成林木补种任务。 去年以来,该院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珍贵动植物资源犯罪活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3件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件5人。 此外,该院与县法院、环保局联合开展系列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生产车间、发放环保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辖区企业经营者的环保守法意识。 加强监督 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2016年5月,群众到政和县检察院反映称,大庙桥下污水管道破裂近半年,导致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中。检察官经现场调查,并到县环保局和污水处理厂查阅相关材料,发现县规划建设局和旅游局存在不作为的情形。 对此,该院对县规划建设局和旅游局提起检察建议,要求尽快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使全县污水管网畅通,恢复正常运行。收到检察建议后,县规划建设局和旅游局在最短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了管网修复工作。 一直以来,政和县检察院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察并重。在着力加强日常监督方面,通过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提出形式抗诉,纠正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方面的违法情形等方式,加强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2016年以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0件,均已全部结案;就审判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提出检察建议10件,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案件10件。 此外,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对公安派出所加强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联络检察官机制、提前介入机制、案件巡查机制、执法信息互通、联合专项检查、跟班学习等机制,对全县10个公安派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报记者 周新 见习记者 汤仙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