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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形式多样显成效

2017-04-28 09:35: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普法将有“责任田”

“以前都是上面要我们普什么法就普什么法,可我们司法所也不是‘万金油’,不可能什么法都懂。现在好了,马上要有普法责任清单,各执法部门应该会更主动地和我们沟通,一起商量普法计划。”有着两年基层普法工作经验的延平区洋后镇司法所负责人邹志超,在得知即将建立普法工作清单后颇为感慨。

4月19日,南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南平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下发至南平市直55个有关单位,对全市的普法责任清单进行意见征求,除将《宪法》《刑法》等作为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在清单中列示外,还具体列明了各单位部门应着重宣传的近400部法律法规。“自‘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已经成为我们普法工作的重心。”南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周邵福介绍道,“根据有关文件,我们将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从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等实际出发,理清适合本单位本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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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以来,南平市积极谋划,结合实际,制定了《南平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要求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起对下属单位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检查督查的“谁主管谁普法”领导责任;各行政执法单位发挥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在抓好单位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承担起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宣传本单位、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社会责任。各责任主体立足自身职能,将本部门本单位涉及的重点法律法规,年度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责任科室及负责人,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从而保证各级各部门皆有“责任田”,每个单位都有“承包地”,真正做到普法责任到单位到人,有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

(通讯员 张隽 见习记者 汤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