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9号:福建测震强震网的台站总数已达到了128个
震后10秒内产出地震预警信息 主持人: 叶得盛(省政府新闻办常务副主任) 发布人: 朱海燕(省地震局副局长) 鲍挺(省地震局监测中心主任) 内容: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常务副主任叶得盛提示: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福建大力推进地震预警系统建设,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和新福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企盼记者朋友关注我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工作,共同做好防灾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为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制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5日讯 5月1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的相关情况。经过多年的建设,我省现已建成较为完善的覆盖全省的地震监测台网。 发布会现场 据省地震局副局长朱海燕介绍,目前,福建测震强震网的台站总数已达到了128个,全省达到每县一台,台间距平均达到30公里;烈度计网有300个台站,在厦门地区达到每乡一台。福建台网对全省地震的监测能力达到1.0级,震后10秒内产出地震预警信息;震后1分钟产出地震自动速报信息;震后5分钟产出地震烈度速报信息,在全国省级台网中走在前列。 据了解,福建省地震局组织科研团队于2015年7月,自主研发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PC接收软件、手机APP,并进入实用化推广普及阶段。同时借助“十二五”期间建设的地震预警信息社会服务网络平台,为全省各区(县)地震部门提供地震预警与烈度速报服务。我省在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 在地震预警规章、标准建设情况方面,由于地震预警信息具有高度的社会敏感性,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需要解决发布主体法律授权和社会协作两个问题,要完善配套规章和标准体系,推进地震预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发布主体、触发条件及内容、发布对象、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定完善相关专项法律法规。2013年我省出台的《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对地震预警有关事项做了基本规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全省地震预警系统,明确了地震预警主管部门及协同部门,并对地震预警信息的应用提出要求。2015年5月6日,我省出台了《福建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福建省地震局已完成地方标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制定,即将正式发布。 (记者 朱硕峰 实习生 刘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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