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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检察院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2017-05-25 08:19: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展现担当

“她力量”凝聚人心

在清流县检察院,女检察官们的身影分布在各个科室,公诉、未检、民行、控申……虽然所处岗位不同,但“她力量”同样展现担当,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紧抓不懈。

“那时,公益诉讼试点刚开始,我们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发出检察建议,并深入案发现场,对焚烧现场、电子垃圾驻村地拍照录音录像,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2015年,“90后”干警邱美宁刚参加工作,就参与我国首批、我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她对环保法、行政处罚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读学习,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协助同事们顺利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终判定县环保局处置危险废弃物行为违法。

控申工作是检察机关的窗口,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每天接待的来访群众形形色色,干警肖金娥总是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送,让来访者感到温暖。“因为群众有困难才向我们倾诉和求助,不能让他们失望。”当事人吴某控告李某故意伤害案中,李某多次来到检察院上访。肖金娥和同事们对案件进行全面复查,查清全案的细枝末节,用事实和证据说话,最终化解李某的不满。

将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延伸,对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邻里纠纷案件、轻微侵财及轻伤害案件积极适用刑事和解,是“她力量”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又一“战果”。

2016年以来,在促使当事双方达成谅解、赔偿协议并握手言和的基础上,该院公诉科对185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做不起诉或从宽量刑处理。推行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案中释法、案后息诉工作机制,对19起相对不起诉案件结合案情阐明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化解潜在矛盾,凝聚发展的和谐动力。

(本报记者 吴国锦 黄丽青 通讯员 赖传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