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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所”也有“大文章”

2017-06-01 07:58: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特殊人群勤关怀——

挽救一个灵魂,保障一方平安

服务管理好特殊人群一向是社会治理的难题。龙安司法所也遇到这样的难题。

居住在龙安开发区龙华社区的寿宁籍刑缓人员王某,因容留卖淫,被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王某妻子有肢体残疾四级,家里欠下不少外债,一系列的生活重负给社区服刑人员王某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龙安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上门做工作,还邀请心理咨询师对王某进行“一对一”心理辅导及专项建档跟踪,由于“对症下药”,有效获得了王某的信任。司法所还主动联系残联、妇联,为王某妻子邓某争取减免新农合医疗保险120元年费,并送上年内1000元慰问金,告知邓某残疾就业、创业补助优惠政策,鼓励夫妻俩重拾生活的信心。

桑杨村刑满释放对象郭某2015年刑满释放,当时因妻子生病负债数万。司法所和村两委想方设法帮助郭某找到从事汽车营运的工作,现在郭某不但还了债,而且生活条件还得到了改善。杨岐村刑满释放人员王某解除社区矫正后经龙安劳动保障所介绍到温州从事石材批发生意,经过王某本人多年的诚信合法经营,不仅生活条件大为改善,而且还购置了私家车。

开发区建立组成“警、地、家”三方共管监管小组,多方力量共同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的作用,使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也使司法所能更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信息。截至今年4月,开发区累计接收矫正对象43人,累计解除矫正41人,目前在册矫正对象2人。实现了社矫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零重新犯罪。

伫立在太姥山下的龙安司法所认真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职能,积极拓展思维、勇于创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和司法所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为当地社会稳定、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如今,“调解桥”连通了“干群心”,“平安路”铺满了“法治城”。绽放的法治之花,正在龙安的每个角落扎根怒放。

(沈海生 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