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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下沉” 满意“上升”

2017-06-29 09:40: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云阳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9日讯  上世纪90年代,重庆市云阳县作为三峡库区移民搬迁人口大县,赢得了“百万移民看云阳”的赞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涌现,一些琐事引发的刑事案件是否能够得到科学、规范、高效处理,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

2013年以来,云阳县检察院为与地方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主动将法律监督触角从监督公安局机关向基层派出所延伸,实现监督范围全覆盖。

云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派出所召开联席会议

搭建沟通桥梁

强化检警协作

2013年7月,云阳县检察院多次与县公安局进行座谈交流,阐述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的必要性。通过多次交流双方逐步达成监督共识,共同会签了《云阳县人民检察院 云阳县公安局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法(试行)》《云阳县人民检察院 云阳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的意见》《云阳县人民检察院 云阳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将刑事执法监督协作工作的原则、内容、实施步骤和方式在文件中予以明确。挂牌成立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增强信息互通,夯实了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工作的协作基础。

“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的大控方,如果双方间没有一个良好的监督协作机制,一方处理不恰当,就容易导致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甚至引发冤假错案,无法有效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云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负责人称。

据了解,云阳县检察院定期与公安局及派出所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刑事执法过程中的执法不规范问题,探讨新的法律适用和新型典型疑难案件,促进双方增进了解,提升了办案水平,增强了打击犯罪合力。

依法提前介入

共办疑难案件

“对评估、收集到存有瑕疵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在处理案件时无法准确把握执法尺度、群众对公安派出所所办案件反映突出等情形,在不影响侦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派出所的侦查活动,对其侦查活动进行临场引导,适时掌控,切实将案件审查关口前移,引导侦查人员合法、准确固定证据,在源头上提高报捕案件的质量。”云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吴某职务侵占云阳某商贸公司一案,云阳县检察院在县公安局申请下,派员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多次来回奔波重庆市云阳县和甘肃省之间,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和固定证据,成功查获吴某职务侵占云阳某商贸公司1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吴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吴某职务侵占案件中,多个证据相互关联,证据链条复杂,准确收集和固定证据相当困难,如果一个证据链条出现瑕疵或者问题,就有可能影响整个案件办理。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为我们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提供了帮助,该案才能如此成功侦破。”云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