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泉州市鲤城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017-08-09 10:16: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被法院限制出境

变更法定代表人

10时35分许,执行人员来到泉州某工艺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家中。此时,杨某还在睡梦中。醒来的杨某看到执行人员,十分诧异。

原来,申请执行人泉州某礼品公司与被执行人泉州某工艺品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4年底判决该工艺品公司腾空房屋并支付租金。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限制工艺品公司的前法定代表人许某(香港居民)出境。后许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将该工艺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亲属杨某。

“你现在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面对杨某的疑惑,承办法官庄俊泓耐心地对其释法说理。最终,杨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先行支付了40万元,双方约定剩余50万元由前法定代表人许某与申请执行人另行协商。

记者了解到,当天的执行行动中,该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3人,最终促成案件执行和解3件,当场履行50万元。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