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厦门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民警江龙:辖区居民的“财产守护神”

2017-09-26 10:25: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真诚爱民

群众之事当己事

在民警岗位上,江龙每走一步,都给同事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赢得群众一片赞许。

2012年,作为东坑社区的社区民警,下社区开展工作的第一个月,他就协调多个部门修复了东坑社区各主要路口损坏已久的监控探头,并补充了大功率补光灯,排除了困扰东坑社区群众多时的隐患。完善了村里的物防设施后,他又组织起村里的护村队,每天到队指导巡防工作。江龙接管东坑社区的第一年,该社区就实现了刑事案件“零发案”。

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江龙始终把群众当作朋友、亲人来对待,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

有一位70多岁的阿嬷,儿子因为“犯事”曾被江龙抓获,独居的她一时面临很多生活上的困难。得知情况的江龙屡次登门看望,她总以“听不懂”普通话为由拒绝沟通,甚至责骂江龙。面对这些,年轻的江龙没有丝毫介意,总是轻言细语地陪阿嬷聊天,双手为她端上泡好的茶水……渐渐地,阿嬷对这个“小警察”的态度发生了180度转变。

甚至在一次邻居因为琐事发生激烈冲突、江龙出警现场处置遇到阻拦时,阿嬷还特地站出来劝解:“这个警察是个好警察,我了解他,你们要听他劝!”关键时刻,阿嬷的一席话“镇”住了冲突当事人,那起邻里纠纷很快得到圆满解决。

江龙的付出,群众也看在眼里。东坑社区的干部群众听说江龙因为工作需要不再担任这一社区的民警后,还特地来向派出所领导申请不要调整江龙的岗位。他们说,舍不得这样一位优秀、贴心的社区民警离开……

(本报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厦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