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龙海市检察院创建驻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助推司法公正

2017-09-29 08:36: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宽严相结合

促自觉遵守规则

“挺后悔的,在看守所时没有听检察官的话,无故打人,受惩罚是我活该。”在押人员陈某拿到判决书时语气中充满了后悔。

2016年5月,在押人员陈某与魏某因睡觉床铺问题产生纠纷,同室的邓某、黄某看到后也上前殴打。驻所干警了解情况后,立即督促对当事人、同室人员取证,调取相关监控录像,查明打架经过和事实。管教干警、所领导进行所务会研究后,以此提出酌情从量的量刑建议并在被建议人所在监室和监区公示三日。期满后,及时与该院公诉科、法院联系,及时建议法院对其从重处罚,作为量刑时的参考依据之一,也得到法院判决的采纳。

这样的案例并非特例,三年来,该院驻所检察室根据在押人员审前羁押表现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2件33人,均被采纳。有人性的管理也得有严格的规矩,针对监狱的特殊性,驻所检察室以预防打架、“牢头狱霸”为切入点,将在押人员审前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对发生在看守所的打架事件,通过回放录像、询问当事人,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处置,对羁押期间随意殴打他人等行为向法院提出酌情从重处罚,在法院采纳建议后做好全体在押人员教育,激励在押人员自觉遵守监规,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看守所的高墙内外,是穹顶之下的两个世界,在外的亲人满是焦虑和担心,被羁押的人或悔恨或迷茫。为了让在押人员更好地悔过自新,龙海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干警们用规范、正义和坚持,让公正的阳光穿透高墙。

(本报记者 黄杰 洪凌霄 通讯员 林志南 王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