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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017-10-19 10:38: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破解难题

突破规范化建设瓶颈

多年来,人民调解规范化工作受保障不力、人员待遇差、积极性难调动等问题的困扰,规范化建设工作难以持续、成果难以巩固。面对困难,莆田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抓住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和省两办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协调各方力量,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着力解决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难题,夯实人民调解基层基础,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成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落实人民调解的三项经费,是保证基层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条件之一。”涵江区司法局局长梁庆龙说。

为此,莆田市、各县(区、管委会)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出击,多方协调,先后争取了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各县区均已出台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文件。据统计,今年,该市共核拨人民调解经费189.8万元:市级核算35万元(其中市医调会20万元),仙游县83万元,荔城区15万元,城厢区21万元,涵江区16万元,秀屿区3万元,北岸11.3万元,湄洲5.5万元。

仙游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鹤柱(右一)到该县鲤城街道调解服务中心调研调解工作

此外,2012年以来,该市坚持将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列入市对县区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全面落实。据统计,去年该市共发放以奖代补金额26.56万元,其中市医调会0.92万元、仙游县4.20万元、荔城区5.35万元、城厢区5.12万元、秀屿区2.11万元、涵江区5.34万元、北岸3.52万元。今年1-6月,该市已发放14.29万元,有效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落实表彰奖励,也是我们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的一种做法。”秀屿区司法局局长蔡明华深有体会地说。

2015年,莆田市司法局与市综治办联合下发《莆田市调解员聘任培训及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莆田市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市星级调解员评定申报工作,认真对85名申报对象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审、公示,评选出星级人民调解员17名,其中一星人民调解员11名、二星人民调解员4名、三星人民调解员2名,分别给予3000元、2500元、2000元物质奖励,并规定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表彰等优先从较高等级的人民调解员中产生。仙游、荔城、城厢等县区分别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先进评选活动,并给予先进集体和个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全社会营造了学先进的氛围。

“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地市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使我市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更加规范、人民调解组织战斗力更加提升,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李德茂说。

(本报记者 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