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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法院建院六十五载永葆初心

2017-10-21 10:14: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开拓进取——不忘初心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崇法为民,不忘初心,铿锵前行。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晋江法院因时而动,锐意改革,勇当引领司法改革潮流的排头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几年来,晋江法院劳动争议法庭、交通法庭、知识产权庭、金融庭、生态环境庭应时成立,联合惩戒执行工作机制、集约化诉讼服务中心、网格化送达等机制亮点纷呈。与此同时,该院还勇立潮头,集纳民间智慧,用活人民陪审;积极探索金融审判新经验,服务实体经济……

65 载初心依旧,累累硕果满枝头。2011 年、2014 年、2017 年,晋江市人民法院连续三届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司法公开示范单位”“全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等荣誉纷至沓来……

“晋江法院的工作经验是‘晋江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2 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到晋江法院调研时指出。

65 年步履铿锵,晋江法院人凝心聚力积极探索,打造了一个个享誉全国的司法品牌;65 年波澜壮阔,晋江法院人栉风沐雨披荆斩棘,走出了一条具有晋江特色、时代特征的为民司法之路。

峥嵘岁月六十五载,续写辉煌正当时。“新的起点、新的征程,晋江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扬‘公正、文明、尊荣、拼搏’精神,在建设法治晋江、平安晋江、和谐晋江的道路上阔步前行!”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陈水深信心满满地说。

(本报记者 叶永坚 林扬阳  通讯员 尤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