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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有效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017-11-28 09:52: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明确节点 突出重点 创新亮点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8日讯   2017年来,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在区委、区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深入贯彻执行区“七五”普法规划,立足基层检察工作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强化领导,周密计划,扎实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明确节点

有序推进普法工作

湖里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其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环节,纳入《2017年度检察工作任务》,从“七五”普法的全局规划上考虑、部署、研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该院专门成立了由吴华峰检察长任组长、叶斌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政治处、办公室以及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各级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规范要求,研究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及的法律法规名称、普法对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联系人等,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综治责任制、队伍建设责任制挂钩,逐项分解量化、细化,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检察环节开展的长期性、连续性和实效性。以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着眼点,结合“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立足基层检察干警的需求,不断拓宽内部教育培训的内容,丰富教育培训项目,改进教育培训的方式,完善学法培训机制。既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也抓好队伍的法律专业知识更新,在检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培训(轮训)制度、学法考试制度、骨干培训制度等,促进普法教育持续开展。还积极组织对基层检察院开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认真开展调研,总结工作经验做法,探索普法工作规律,针对现实需要,将好的做法经验固定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普法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2017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共组织专题法治讲座4次,检委会围绕检察理论、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法学前沿动态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4次,全院共组织内部学习交流8场。

突出重点

彰显检察职能特色

近年来,以在校学生之间欺凌弱小和敲诈勒索为典型的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普遍关切,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湖里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检察官与湖里区青少年权益中心的义工姐姐们一起,到外国语学校湖里分校开展“抵制校园欺凌,建设平安校园”系列活动。义工姐姐们扮演了一出校园欺凌情景剧“取外号”,告诉同学们“取外号”这种简单的行为其实能构成心理层面的校园欺凌,也是存在伤害的。心理咨询师现场与同学们互动,通过设置小游戏,生动讲述心理层面校园欺凌的行为及伤害。随后,检察官结合办理的案件,用一个个生动鲜活的事例,向同学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成因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欺凌事件的发生,并提醒同学们,如果成为校园欺凌的被害人,需要有客观指认犯罪的能力。

湖里区检察院主动把法制教育贯穿于法律监督的始终,结合办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对正确的判决,积极主动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化解矛盾,促成和解;在公诉环节,利用出庭支持公诉以案释法,做到既促使嫌疑人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又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分化、瓦解、教育;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坚持惩防并举的工作方针,注意结合某一时期突出的某一类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进预防网络建设。

今年以来,该院选派多名干警加入区法制宣讲团,先后组织干警深入金山社区、区建设局、高崎机场海关、中建四局等开展法制宣讲活动。今年5月和6月,还与正义网、高检微博平台合作,与市检察院联合推出“厦门检察:自贸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丝路上的检察官”微直播活动,社会反响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