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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有温度 提升群众满意度

2017-12-19 09:36: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察院:执法为民  全面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法律条文没有感情,但集美区检察院检察官作为执法者却对群众饱含片片深情。在每一起案件中,他们用心去追寻情、理、法的最佳融合,让每一起案件中的群众都能感受到法律温情。

嫌疑人胡某某在一次精神病重度发作时失手砍死妻子,15岁的女儿胡某婷失去生活来源,面临失学困境。集美区检察院司法救助案件专项小组在了解案情后,伸出援助之手。经依法审查后,该院向胡某婷发放10余万元司法救助金,为其生活学习提供帮助。

集美区检察院设立驻检察院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

检察官走村入户慰问困难群众

这是集美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自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正式实施以来,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司法救助案件专项小组,由彭明武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向涉检信访的生活困难群众依法实施救助。今年以来,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共计发放救助金74万元,这是厦门市检察机关首次在一年内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最多、救助人数最多、发放金额最多的司法救助。

集美区检察院情系百姓,坚持“解决问题到位、说服教育到位、困难帮扶到位、依法处理到位”的原则,始终保持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司法救助小组注重在日常办理案件中主动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了解情况。救助对象一般包括受到犯罪侵害导致死亡、重伤、严重残疾、急需医疗救治的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受到打击报复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人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以及部分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

集美区检察院开展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会见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在办理案件中,集美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始终坚持“依法审核,慰问先行”的救济原则,将人文关怀带给每一个救助家庭。在办理丘某某司法救助案时,丘某丈夫廖某、孩子及婆婆因车祸惨死,公公廖某某又因病靠低保为生,丘某本人怀孕在身,生活困难。检察长彭明武主动接待丘女士,亲切慰问并表示将会尽快给予办理司法救助。承办检察官也对丘某的精神状况加以关注,多次与其谈心,帮助丘某重塑乐观积极心态。

化解社会矛盾,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是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目前,集美区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发展,得到了群众的肯定。

近年来,集美区检察院立足职能,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追求情、理、法的有效融合,充分展现了检察官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法为民的情怀,受到辖区群众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