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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六招破解“拖字诀”

2017-12-21 09:52: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包工头拖欠工人工资?

拘留处理!

包工头拖欠工资的并不少见,外来务工人员往往因为“耗不过”而吃“哑巴亏”。这不,去年河南的柴某就遇到这样的事,到水头镇给以包工头吕某打工,被欠8700元工资。无奈之下,柴某将吕某告到法院。

2016年12月21日,南安法院开庭审议判令被告吕某立即偿还工资款8700元及利息。后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柴某同意被告吕某以8700元清偿本案欠款,款项应于2017年8月15日前一次付清。

但过后,吕某又念起“拖字诀”,柴某于2017年8月2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9月3日,当法院的工作人员找上吕某并实施拘留时,吕某发现自己已经“赖无可赖”,当场拿出8700元现金偿还给柴某。

不还银行贷款还玩“消失”?

拍卖其房产!

2010年至2011年,家住南安市区的陈某通过房产抵押贷款和信用卡贷款的方式,向银行借了24.5万元。但陈某在偿还一部分贷款后就不再还款,截至2014年2月,他还欠着银行近14万元本金及利息。2014年6月,银行将陈某告到南安法院,并提供陈某之前抵押的房产证。法院依法判决后,陈某就玩起了“消失”,也不继续履行约定的义务。

2016年7月,银行向南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8月,南安法院查封了陈某的房产,2016年12月裁定拍卖该房产。就在开拍前半个小时,担心自己房产被拍卖的陈某,赶紧往银行指定账户转账还款。

长期占用他人土地“赖着不走”?

涉嫌拒执罪移送警方!

2005年,石井镇的李某瑜依法取得一块216平方米的土地,但很快被同村李某裕占用,并在该土地上搭建相关建筑物,非法停放物品,致使李某瑜合法权利受侵害。多次协商无果后,2014年11月,李某瑜将李某裕告上南安法院。法院认为,李某瑜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并不违背法律规定,应受法律保护。2015年6月,法院判决,认为原告李某瑜要求被告李某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将土地腾空返还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但事后李某裕还是“赖着不走”,并不履行法院判决。2016年9月,李某裕因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交公安机关。案件移交后,李某裕担心自己被判刑,于2016年11月8日自行拆除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并腾空土地上的物品,将土地归还李某瑜。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林毅龙 陈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