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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决执行难 解法创新看福建

2018-01-05 09:30: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改革创新

精准发力破解“执行难”

2016年是司法改革攻坚之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一环,福建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精准发力,稳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奋力破解“执行难”。

“我有权保护我家庭的隐私,我不还钱与我家人没关系……”“我孩子很久没有回来了,她钱也是被人家骗走了……”2017年12月23日,这天是星期六,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执行110的干警们仍活跃在福州城,对一批被执行人展开司法拘留行动。而这样的行动对于他们来说已是常态。

据介绍,为了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2016年11月,鼓楼区法院率先打造“警执一体化”的执行铁军执行110。该团队由员额法官、多名司法警察和多名协警组成,24小时值班抓捕“老赖”,办理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实施司法拘留,协助执行局送达外地法律文书、异地执行等。执行110全力为该院顺利执行生效判决提供有力保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干警正在进行查封

福建执行指挥中心

执行法官前往银行调查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11月30日,鼓楼法院执行110共接收保全案件1371件,已结1344件,结案率98.03%。拘留、收房、扣车出警总数244次,司法强制拘留共兑现执行款1805.1万元,司法强制腾房335套,已经通过司法网拍兑现执行款18309.4万元。

厦门中院、宁德中院、闽侯法院等部分法院也相继启动执行团队机制改革,以“内务分段、外勤集约”为原则,实现办案全员化、事务集约化、查控一体化、联动责任化……

“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部署,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职能作用,依托全省三级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强化全省法院对执行案件、执行人员、执行装备的统一管理体制,规范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异地交叉执行的提起和审批程序,提高执行实施效率。

同时,部分法院积极借鉴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探索审判权和执行权合理分离,进一步优化执行权配置。目前,厦门思明法院、湖里法院在全省率先进行了审执分离改革。

全省法院上下树立“一盘棋”思想,把解决执行难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减少对执行环节的压力;深化“执转破”工作机制意见,解决“僵尸企业”执行难问题。

建立繁简分流办案机制,根据执行案件财产查找、争议解决、拍卖处置等环节的程度,建立和完善案件分配机制。

积极探索破解规避、抗拒执难。突出执行强制性,依法坚决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指导意见,福州、三明、宁德等法院定期公布依法惩处拒执罪典型案例。

为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省高院还建立了规范财产保全、规范审理拒执罪案件、加强执行案件网络司法评估管理、开展执行工作约谈、执行与破产衔接以及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的实施意见6项长效机制。

同时,漳州法院率先在全省建立执行悬赏举报专项资金;三明法院在全省率先创设执行服务中心;莆田法院建立执行悬赏制度,加大对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