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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1月6日公告

2018-01-08 10:53: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鲤南镇阿亮汽车电器维修店不慎遗失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9年03月0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32260004486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仙游县鲤南镇阿亮汽车电器维修店

2018年1月6日

遗失声明

漳州思达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漳州市龙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5月1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60310004192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漳州思达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1月6日

遗失声明

漳州思达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漳州市龙文区工国、地税局于2015年5月27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闽国税登字:350603337632257号,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作废。

漳州思达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1月6日

遗失声明

漳州思达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33763225-7,现申明该组织机构代码证作废。

漳州思达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1月6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鑫万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8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4M00014103T,现声明遗失。

莆田市鑫万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6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华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310677930Q,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福建华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福夷讯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朱清山 联系电话:13809555016

清算组成员:朱清山 陈双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32号元洪大厦25层04单元

福州福夷讯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朱清山

2018年1月6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8年1月3日股东会决议,福建漳平恒川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805088856 联系人:张功琛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平市芦芝镇涵梅村村部

福建漳平恒川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2018年1月6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梅列区蔻颜化妆品店不慎遗失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1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02MA2XT93A47,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梅列区蔻颜化妆品店

2018年1月6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线狮制作部不慎遗失宁德市蕉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9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35090260006136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线狮制作部

2018年1月6日

邹月蓉:

本院受理陈日忠与邹月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29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何义武:

本院受理曾玉坤与何义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34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蒋明斌:

本院受理吴增乾与蒋明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36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蒋明斌、蒋明彪:

本院受理吴增乾与蒋明斌、蒋明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36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范德发:

本院受理的原告(反诉被告)兰自营与被告(反诉原告)吴文专,第三人范德发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吴文专向本院递交的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林久耷、董秀凤:

本院受理原告李新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33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陈莉: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盈丰商场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81民初3567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陈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名流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81民初3592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熊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芳炎与被告熊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24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欧阳鑫: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欧阳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25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彭斌:

本院受理的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彭斌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26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詹广超: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国芬与被告詹广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34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林久耷、董秀凤:

本院受理原告李新旦与被告林久耷、董秀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林久耷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新旦借款本金350,000元;二、林久耷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李新旦借款利息240,000元,并以借款本金2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支付李新旦利息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以借款本金1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支付李新旦利息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三、董秀凤对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四、驳回李新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00元,由李新旦负担641元,林久耷、董秀凤负担9,459元,公告费600元,由林久耷、董秀凤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苏上贵:

本院受理(2017)闽0481民初1089号原告余启发与被告吴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庭审过程中,本院依法追加你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罗维清、张旭敏: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林根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81民初2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吴志忠:

本院受理原告郭志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81民初字第3403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张义淼: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民委员会与被告永安汇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林和水、吴攀凯、张义淼、邓文山、肖国建、黄小龙、潘龙晖、张居顺、官昌荣、杜双霞、罗晓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民委员会就(2017)闽0481民初1366号判决书提起上述。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机构信用代码证(代码:G1035078100028260W),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6日

张国平、张丽华:

原告何文锦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们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11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你们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给何文锦借款2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1月17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280元,由你们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院(2017)闽0322民初1170号民事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张国平:

申请人何文锦与你、张丽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11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对你所有的坐落于莆田市秀屿区环城北路南侧公园湾1号10号楼101房屋(所有权证号:2017XY03236)在价值120万元内予以查封,期限为2017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5日。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何文锦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张天飞:

原告张丽丽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22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不准张丽丽与你离婚。案件受理费245元,由张丽丽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院(2017)闽0322民初2219号民事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陈志委:

本院受理原告王小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案定于二0一八年三月十二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陈志世、赵立芬:

原告李元金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们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49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你们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给李元金借款100000元及该款从2013年12月11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20元,由你们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院(2017)闽0322民初4996号民事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董淑慧:

本院受理原告蒋智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案定于二0一八年三月十二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郑加耀、陈梅芬:

本院受理原告周亚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决:你们共同偿还给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及该款从2016年8月12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定于二0一八年四月十三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吴国忠、郑燕美:

本院受理原告温加禄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48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吴国忠、郑燕美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给温加禄欠款2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欠款2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3月18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欠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0元和公告费720元,由吴国忠、郑燕美共同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沈斌端、沈木川: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与被执行人沈斌端、沈木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沈斌端、沈木川所有的址在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东环路福瑞3号聚鑫商城5号楼501室房产进行网上司法拍卖。2017年11月28日,洪燕东以人民币700000元的最高价竞得。现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2013)东执备字第391号之一、(2013)东执备字第39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各一份,限被执行人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沈斌端、沈木川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将强制执行。

东山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许国泰、许素梅:

本院受理原告郭涵荣与被告许国泰、许素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45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许国泰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郭涵荣代偿款10万元,并自2017年9月1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二、驳回郭涵荣对许素梅的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许国泰、许素梅:

本院受理原告郭涵荣与被告许国泰、许素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4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许国泰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郭涵荣代偿款5万元,并自2017年9月1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二、驳回郭涵荣对许素梅的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许国泰、许素梅:

本院受理原告郭涵荣与被告许国泰、许素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45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许国泰、许素梅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郭涵荣借款10万元,并自2017年9月1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陈国平:

本院受理原告沈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沈玉于2017年7月2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89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周建苍、周春妹: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启航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5民初13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郭建忠:

本院受理原告姚树珍与被告郭建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3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郭建忠:

本院受理原告姚树珍、姚碧芬、姚碧武、姚碧泉与被告郭建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3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邹国珍:

本院受理原告肖瑞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35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郑玉林、卓金英:

本院受理原告林洪坤与被告郑玉林与被告卓金英、第三人莆田市荔城区富力城房产经纪中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闽)光明[2017](房)字第PTY384、383号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北街356号17号楼2梯904室房地产估价报告和二次装修重置价值评估报告各一份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郑碧海:

本院受理原告张国辉诉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廉政监督卡、告知书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黄光: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03民初2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林翠香:

本院受理原告游惠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闽0123民初1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游上宁:

本院受理原告陈玉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闽0123民初2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肖小峰:

本院受理原告倪艳芳诉肖小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闽0123民初2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黄强、陈小惠: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国福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强、陈小惠买卖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2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云霄县公路建设工程公司:

原告罗江和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法定代表人死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都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与判决。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张顺成:

本院受理原告张泽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000元及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因你去向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与判决。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吴智远、黄玲:

本院受理原告云霄县新鑫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返还拖欠货款19805.60元,及其逾期还款的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因你们去向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与判决。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陈克梁、陈厦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与被告陈克梁、陈厦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1民初463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

许爱琼、施云平:

本院受理杨国辉与许爱琼、施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21民初1480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许爱琼、施云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杨国辉偿还借款9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8%计算,从2016年10月9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