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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两级法院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2018-01-18 09:45: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漳平市人民法院

探索小额速执新模式

中国古话:“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西方谚语:“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执行案件亦是如此。2016年来,漳平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437件,如何快速高效地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该院走上探索实践执行工作的“快车道”。

2017年2月24日13时许,在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沈某某已回家的线索后,执行局立即派出警力拘传沈某某到法院,并对其予以司法拘留。拘留期间,沈某某认识到自己错误,主动交清了赔偿款人民币45000元,拖延了8年的顽案得以执结。

漳平法院小额标的执行专项行动组强制拘传被执行人张某

厚积薄发,方能行稳致远。漳平法院提出“小额速执”并非一日之功。记者采访得知,早在2014年,该院就开通执行“110”,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执行财产线索,即可拨打执行指挥中心值班电话,执行人员即时出警执行。

2017年8月,为了响应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呼声,漳平法院正式出台《漳平法院小额标的速执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所受理执行案件中占比较大的小额标的执行案件,从执行工作流程入手,成立小额标的速执执行组,专门受理申请标的为人民币3万元以下的执行案件。小额标的速执工作的受案范围是案件双方当事人没有激烈的争执,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明显有履行能力,且标的在3万元以下的案件。

如今,漳平法院小额标的速执工作已成执行工作机制之一。对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做到司法拘留常态化,敢于碰硬,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自小额标的速执工作开展以来,漳平法院出动干警386人次、警车107台次,拘传160多人,拘留61人。执行案件450件,执结359件,执行到位案款585万余元。

上杭县人民法院

推进“阳光执行”建设获点赞

“你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限期内仍不自行拆除围墙,现本院予以强制执行。”2017年8月2日,上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宣读完相关执行决定书后,在上杭县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江晓荣和旧县镇镇村两级干部监督下,依法对一起反复争执、长达4年的相邻权纠纷进行强制执行。仅40分钟,阻碍通行的围墙被拆除,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通行权。

“法院主动邀请我们参与监督执行,体现了公开、透明、阳光的司法理念。通过监督,可以促进法院工作更加规范化,我们也通过现场见证加深了对执行的了解。执行确实不易,今后我们也要积极呼吁全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江晓荣对参与现场执行的干警表示肯定。

“不少群众认为执行工作是标的小的不执行、不找关系不执行。为了有效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执行失范问题,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阳光执行建设。”上杭法院执行局局长江晓君介绍说。2017年7月,上杭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法院执行工作,对法院执行工作予以肯定。

在“雷霆”行动、年底执行大会战及疑难重大案件执行中,上杭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媒体、公证人员等参与“执行体验日”,见证案件执行。实行执行过程“三公开”,上网执行文书2467份,向当事人发送执行流程节点信息13.8万条,执行沟通率100%。开辟执行攻坚专栏,召开执行新闻发布会,加大执行宣传。

同时,上杭法院积极建设阳光执行的良性互动机制,与人大及常委会、政协、组织部构建代表、委员、干部晋职晋升资格诚信审查机制。截至目前,联审代表、委员候选资格、党员干部晋职晋升、评先评优3000多名,否决资格15人,促自动履行7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