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1月18日公告
蔡洪辉、魏金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786号。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蔡洪辉归还原告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28995.1元、利息1679.91元、滞纳金及违约金251.54元,总计30926.55元(利息及滞纳金计算至2017年8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收费标准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2、被告魏金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邹天豹、范淑娴: 本院受理原告沈敢与被告你们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4民初37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黄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林雪芳: 本院受理原告上官新肆诉你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293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林雪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上官新肆借款36600元及该款自2017年6月29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宁德国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原告宁德市凯门物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德国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9民初7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徐再松:本院受理原告黄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681民初50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徐再松:本院受理原告黄秃与被告徐再松、李俊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681民初50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张永敏、王艺月:本院受理原告黄雪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681民初34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谢志松:本院受理原告林小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681民初46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张粤闽: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朱英杰、吴淑敏、张粤闽借款合同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681民初47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陈碧玉、陈其雄:本院对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吴丹芳:本院受理原告曾江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03民初43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吴丹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曾江闽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张圣国、洪飞雁: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晋江区鑫辉隆装饰材料商行与被告张圣国、洪飞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19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刘正荣、许向群:本院受理原告许敬演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4民初1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生态资源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