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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见闻

2018-01-24 09:43: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

“看到立案厅里的在案提示牌,我估算案件从立案到判决下来,至少要半年时间,没想到才3天时间就解决了。”不久前,莆田市秀屿区法院调解速裁中心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进行立案速调,当事人对这样高效的审判模式赞不绝口:“简单的官司不再迟迟等,法院快速有效地解决了老百姓的纠纷,我要给你们点一个大大的赞。”

随着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特别是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全国法院都面临“案多人少”的困局。然而,这一困局在福建法院系统正迎刃而解。这主要得益于福建法院开展的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工作机制改革。

“通过这一套‘组合拳’,当事人打官司更加便利,诉讼成本大幅下降,诉讼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福建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陈晓军感慨地说。

据了解,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福建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打造案件审理“快车道”。去年9月以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福建高院将这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多次专题部署研究,形成“全院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省三级法院已全部启动“分调裁”机制改革,已成立速裁团队970多个,聘请特邀调解员2100名。通过繁简分流,多元调解,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质量效率,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据介绍,福建法院面对新收案件持续高位运行、人案矛盾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以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以福建高院机关为引领,以中基层法院为重点,全面推行繁简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随机分案向按类分案转变,由均衡办案向专业办案转变,由统一考核向分类考核转变。

坚持在科学高效分流上下功夫。福建高院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法院推进繁简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简单案件范围进行了原则上的划分。全省各级法院结合实际创新分流模式,已设置程序分流员171人,建立以案件类型、特点、繁简程度为依据的分流模式,简单案件进入速裁团队办理,普通案件按类型进入对应的专业团队办理。加强分流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速裁等简易纠纷解决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将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转入督促程序,探索使用电子支付令。

坚持在简案快调速裁上下功夫。大力推进调解工作,各级法院进一步做好与26个部门、行业、协会的诉调对接,促进诉前纠纷分流;设定调解前置程序,将业务水平好的法官或者法官助理选为专职调解员;注重发挥在线调解平台作用,强化在线调解、视频调解、微信调解等;加强特邀调解员队伍和特邀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大力推进速裁工作,认真组建民商事、刑事、行政速裁团队,推行类案快办。

这只是福建法院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众多内容中的一项。

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创新推行“跨域”立案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7省市13个法院予以推广;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多项创新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挂牌成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拓展深化16项工作机制,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福建样本”升级版;积极推进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率先在全国开展“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文推广……

在福建法院,各项综合配套改革呈现出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

(詹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