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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惹电动自行车“发火”

2018-01-24 10:13: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规范]公安部发布通告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近日,公安部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加强做好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

《通告》指出,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此前,北京市大兴区、浙江省台州市的火灾均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

《通告》对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进行了规范: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尽量不在住房内停放或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

《通告》要求,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我国《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通告》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通告》还指出,公民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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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安全知识问答

电动车使用中,正确充电是避免悲剧发生的关键。接下来,大家判断一下哪些电动车充电行为是安全的?

◆没有时间限制的,充上就不管了,什么时候骑再拔掉; (×)

◆没有电就充,差不多了就拔掉; (×)

◆早上去单位插上电,傍晚回家拔断电,充电时间8小时; (×)

◆小区固定地点投币充电; (√)

◆小区公共停车场,有专用的充电桩; (√)

◆出租房基本上楼充电; (×)

◆晚上充电,一次性充10个小时左右,下雨天不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