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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助推公诉工作显成效

2018-01-25 10:40: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抓规范

“我们在证据审查时不仅关注书面证据呈现出的形式规范,更注重探究取证过程的脉络,实质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莆田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王宇介绍了莆田检察机关强化侦查监督的举措。

2017年2月,秀屿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类案件时发现侦查机关取证存在瑕疵,危及证据效力。莆田市检察院公诉处高度重视,调研全市危险驾驶类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危险驾驶案件审查起诉规范指引》抄送侦查机关、鉴定机构,并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该类案件的规范办理,实现依法正确惩治危险驾驶犯罪。

除了强化侦查监督外,莆田检察机关还强化审判监督。2017年,按照二审和审监程序提出刑事抗诉11件,莆田市检察院支抗意见均获生效裁判采纳。

“我们也强化自身监督,在案件起诉、庭审指控等各个环节,对定罪量刑准确性等进行校验,避免案件带瑕疵进入下一环节。”吴剑武如是说。

出成果

莆田市两级公诉部门极力营造良好的研究调研氛围,大力调动公诉干警理论调研的积极性。

莆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蔡福华更是强调: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要坚持以刑事实务为出发点,以刑事理论研究为立足点,在办理疑难复杂、理论争议较大个案时,应先检索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查阅与案件相关理论文章,把握理论主流观点,法律文书说理要深入,从而保障案件质量。

近两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两级公诉干警发表理论调研文章九十余篇,其中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奖项三十余篇,涵江区检察院骆志峰撰写的论文荣获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活动一等奖,更是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是全国政法系统实务工作者唯一获此殊荣的作品,因其突出的调研能力和优秀表现荣获个人三等功。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