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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检察院以新姿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2018-02-06 16:31: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人性执法展亮点  倾情帮教暖人心

“我们既是这里的保镖,更是这里的保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目的是警戒、教育和感化他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该院监所检察科负责人郑瑞忠深有体会。

仙游县检察院始终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执法理念,着力打造“人性化服务”的刑事执行检察品牌,把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将法律的细则化作真情和用心,将简单的说教化作细致与执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质量。

社区矫正人员邱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18年10月27日。由于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于是就读于厦门某大学的邱某为继续学业便向该学院所在地司法局申请居住地变更。然而,当地司法局以学院辅导员不愿意协助帮教为由,不同意邱某的申请。仙游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检察官知悉后,立马赶赴厦门与该校教导主任和辅导员协商沟通,随后学校同意邱某继续就读且其辅导员愿意履行帮教责任。现邱某已成功变更居住地并在该大学就读,事后,邱某专程到检察院,感谢检察官给予的帮助。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海代表检察院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数据是枯燥的,也最有说服力。2017年以来,该院监所检察科干警共走访社区矫正人员80多次,对5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体和个别约谈,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0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77份,得到办案机关采纳66件,采纳率为85.7%,采纳数是上一年度同期的2.2倍。

“我院坚持人性化执法,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执法部门的亲和力,让检察工作迸发出勃勃生机,汇聚成一股股滋润人心的强大暖流。”该院副检察长陈伟洪欣慰地说。

“传说鱼的记忆只有7秒,希望小兰(化名)能像鱼一样,忘记所遭受的不幸,开心快乐地成长!”小兰一案的经办检察官说。遭受侵害之后,原本就较为内向的小兰变得更为孤僻,对陌生人尤为警惕,似乎成了惊弓之鸟。为了打开孩子的心结,检察官为小兰请来市里资深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在跟进的过程中,经办检察官常常联系其家属及心理咨询师,了解孩子的心理变化。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安抚及疏导后,小兰的身心健康正慢慢恢复。

2017年以来,仙游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共审查侵害未成年被害人刑事案件23件38人。与此同时,将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作为双向保护的工作重点,利用关护基地心理咨询室的有利环境,委托资深心理咨询师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安抚、疏导6人次,真正实现双向保护。

“少年司法,是国家民族希望的捍卫者、修复者。作为检察机关,我们一直在努力践行‘教育、感化、挽救’理念,驱散未成年受害者头上的阴霾,点亮迷途者希望之灯。”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吕全锦如是说。

未检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在现有帮教基地的基础上,仙游县检察院还逐渐完善“帮教活动日”、司法社工帮教、亲职教育、普法课堂、心理测评等帮教机制。在青少年关护基地开设亲职课堂,邀请心理老师对十几名被帮教对象及其父母上“亲职教育与沟通技巧”专题课程,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将亲职教育融入帮教过程,落实家庭的主体责任,巩固帮教成效。2017年以来,在帮教基地中接受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9名,其中4名在考察期间顺利通过高考进入大学;有8名考察对象顺利通过帮教基地的考察,最终得以不起诉处理顺利回归社会。

“每当看到失足少年悔恨落泪,看到无辜幼女身心受伤,看到家庭笼罩在阴霾之下,我们越来越觉得,比起打击犯罪,践行保护性司法、加强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更加刻不容缓。”这是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干警高甜甜笔记上的一段话。

2017年以来,仙游县检察院坚持“法治进校园”常态化,走进度尾中学、蔡襄中学等学校3场次,开展“花样青春 与法同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知识讲座,受教学生400多人。开展防侵害巡回讲座,帮助女童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受教女童上千名。同时创新宣传方式,运用“互联网+”思维让普法维权变得生动起来,深受广大民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