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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3月20日公告

2018-03-20 11:01: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鼎市通园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蔡善清、高传胜、福鼎市天鸿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陈辉辉、高传基、许新密:

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福鼎市通园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蔡善清、高传胜、福鼎市天鸿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陈辉辉、高传基、许新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15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许新文、王丽如、福鼎市天鸿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陈辉辉、高传基、许新密:

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许新文、王丽如、福鼎市天鸿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陈辉辉、高传基、许新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15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闽侯闽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林永伟、福建环恒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福建环宇包装设计印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建德与被告闽侯闽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林永伟、福建环恒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福建环宇包装设计印刷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确认原告系执行标的物所有权人等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陈艳、陈香美:

本院受理原告陈魁柱与被告陈艳、陈香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欠款人民币297798元,利息39606元,被告于2015年6月19日通过银行还款5000元,被告尚欠原告332404元整;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陈裕锦:

本院受理原告闽侯闽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裕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1民初603号民事裁定书2份(撤诉、解除财保),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2份(撤诉、解除财保),逾期则视为送达。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邹春惠: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邹春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法庭大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林金足:

本院受理原告李得波与被告林金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法庭大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福州铁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铁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法庭大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福州彬燕制衣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嘉兴市嘉祥纺织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彬燕制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5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全立东:

本院受理原告汪仁芳诉全立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闽0123民初26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黄爱玲:

本院受理原告郑秋楠诉黄爱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叶存文:

本院受理原告黄垂镇诉叶存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王辉:

本院对王海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陈仕汉、邓美容:

本院受理原告俞训杰、陈碧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请求本院判决你们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因你们去向不明,本院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们在公告期内向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本院已向你们送达上述文书。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届满之日起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30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或不出庭应诉,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你承担。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郑振生、郭珠娇:

本院受理原告高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流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欧阳印辉:

本院受理吴健荣诉你买卖合同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吴健荣请求判令你归还货款37000元及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8)闽0303民初46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5月3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莆田艺馨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文贵:

本院受理原告吴金成诉莆田艺馨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文贵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2018)闽0303民初25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12日上午8时00分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

黄元福: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辉与姚成洪、黄元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37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黄元福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归还给陈金辉借款226000元及该款自2014年5月1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