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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芳菲 我们把你想念

2018-04-08 10:12: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郑贻楷: 怒放的生命

郑贻楷,2006年4月20日牺牲,年仅25岁,闽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原三中队见习民警,被民政部授予革命烈士光荣称号,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面对迎面而来的危险,是追,是躲?

面对持枪凶嫌枪口,是进,是退?

一个年轻的警察,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个男人的风骨,一个人民警察的操守!

2005年10月,郑贻楷刚从福建省公安专科学校毕业,考入了闽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走上从警之路。

2006年4月19日晚,闽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获悉,闽侯县“2005·8·25”枪案犯罪嫌疑人、31岁的古田县卓洋乡人郑某传已潜回家中。针对郑某传回家的情况,刑侦大队立即研究部署抓捕方案,由闽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民警组成的追捕行动组,连夜奔赴古田县卓洋乡秀峰村,展开对郑某传的抓捕行动。

郑贻楷烈士

4月20日凌晨3时许,追捕民警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包围了在逃嫌疑人藏身的一处民房。三中队负责人叶东上前敲门,但屋内的人拒不开门。在民警破门强攻之时,穷凶极恶的歹徒悍然持霰弹枪从窗口朝民警开枪。冲锋在前的叶东不幸腹部中弹,身负重伤。民警一边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一边继续包围在逃嫌疑人所在的房屋,并展开攻心战,同时向古田警方请求增援。但在逃嫌疑人拒不投降,持枪与民警对峙。

凌晨4时许,两个嫌疑人持枪开门窜出。民警们果断鸣枪还击,并击中其中一名在逃嫌疑人郑某生的腿部并后将其抓获。另一名在逃嫌疑人郑某传见状,持枪疯狂逃窜。郑贻楷见状,随后追去,边追边喝令:“站住,不准跑!”郑某传见有警察追来,凶恶地叫喊:“你还敢追,我要开枪了。”郑贻楷毫不理会,冲在最前面继续紧追不舍,离嫌疑人的背影越来越近了,就在伸手可及的瞬间,绝望的嫌疑人见甩不掉郑贻楷,突然转身将枪口对准郑贻楷。

“呯——”歹徒开枪了。年轻的胸膛上,绽放出了一朵鲜红的花!

那一年,郑贻楷25岁!

(本报记者 谢梦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