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寿宁县人民法院文创建设纪实

2018-04-27 09:50: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三和”理念挂满累累硕果

在寿宁法院,处处都能感受到一种浓浓的“和”文化气氛。特别是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门前有一对醒目的对联“讼庭何日能生草,干警有时亦看山。”初一看,不大明白其用意何在,原来它还是有出处的。

据该院党组成员龚启录介绍,冯梦龙宦寿期间,写过一副对联:“讼庭何日能生草,俗吏有时亦看山。”体现了他追求平安和谐,建设大同理想社会的愿望。

受此影响,和谐、和解、和气,是寿宁法院的审判理念,他们用“和”,与当事人“和”、同事之间“和”、法官之间“和”、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和”,“和”出了成效和效率,“和”出了一个为民司法的法院。

在这种宣传“和”文化的氛围里,常看到这样一些感人的情景: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都出现法官的身影。不睦的夫妻、争吵的邻里、纠葛的朋友……经法官和风细雨的劝解,他们的对立情绪缓解了下来,在冷静后互相承认自己的过错,最后重归于好。

也是在这种“和”的主题文化下,才让记者听到一些不曾听过的新名词——司法门诊部、无讼外联部、三级化讼,这些独特的词语凝结着他们的智慧和为民司法付出的努力。

“我院成立了无讼外联部,向群众广泛发放联系卡,里面有挂点乡镇、村居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联系方式,我们还聘请化讼联络员,群众有纠纷可以跟他们联系,第一时间到家门口化讼止纷,让‘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司法门诊团队的叶兴娇法官向记者介绍。

据悉,2012年以来,在“和”的文化的指导下,该院凭借“三级化讼”机制妥善调处纠纷4761件,其中3085件依靠“八方力量”成功化解在诉外,该院也因此获得了全省十佳法院、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全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双示范”法院等荣誉称号,形成了品牌与文化齐飞、精神共文明一色的良好局面。

(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叶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