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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检察院全方位推进生态保护工作

2018-07-24 11:19: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前移关口

管山管水管空气

随着生态检察工作不断进入新阶段,生态监督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从传统林业检察延伸到水、土、大气、矿山修复等多层领域,推动生态检察全方位发展。

为服务推进武平县生态文明建设,紧扣武平县“一山一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策略,去年1月以来,武平县检察院先后设立了驻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设中山河湿地保护检察官工作室)、龙岩市首家驻森林公安检察室,针对盗采滥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排污等突出问题,在梁野山核心区、林改重点村、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千鹭湖景区等重点区域内加强巡访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护山治水工作。

开展法治宣传

“派驻检察室,是法律监督的一种新型模式。既是检察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络平台,又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平台。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程清帆表示。

强化总结

延伸职能促治理

2018年3月,武平县人民政府发出“禁捕令”,明晰了禁猎区和禁猎期,禁止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猎捕、杀害一切野生动物,并规定武平全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蛇类、鸟类实行全年禁猎。

在这份“禁捕令”的背后,2017年底武平县检察院《惩治和预防环境资源犯罪年度报告》发挥了重要影响。该报告提出尽快制定野生动物禁猎等方面规定,获得了县长、分管副县长的肯定和批示,并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因此才出台了这份野生动物的“保护伞”。

2017年以来,武平县检察院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特点、林权纠纷、林下经济活动等问题,以执法办案为基础,注重通过专项调研、检察建议、年度报告等工作,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消除隐患、预防犯罪、建章立制的对策,共发出生态检察建议17份,帮助相关行政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10件。

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武平县检察院敢于担当,守护好绿水青山,给武平人民留下了美丽蓝天。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吴艳梅 刘长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