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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7月26日公告

2018-07-26 10:38: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彭灼莺:

本院受理原告黄丽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闽0123民初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陈素珍:

本院受理原告刘丽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4民初7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邹训辉、王秋金、许和金:

本院受理原告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荆溪信用社与被告邹训辉、王秋金、许和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1民初1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王秋金、邹训辉、许和金:

本院受理原告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荆溪信用社与被告王秋金、邹训辉、许和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1民初1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郑新增:

本院受理福州航盛饲料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欠款561197.6元及违约金。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蔡财官:

本院审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蔡财官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蔡财官偿还信用卡透支款33968.94元及利息(利息按日万分之五从2018年2月18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本院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开庭应诉通知材料,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闽0182民初1962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管辖异议申请书、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应诉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公告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将视为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陈雅心:

原告陈妹诉被告陈雅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82民初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李建林:

本院受理原告黄胜诉李建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该案本院判决:李建林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黄胜借款38万元及该款自2011年6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的利息。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苏建春:

本院受理原告林志聪诉苏建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该案本院判决:一、苏建春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林志聪借款15万元及该款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以借款10万元和5万元为基数分别自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6月5日起计算)以及律师代理费4000元;二、驳回林志聪的其他诉讼请求。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陈屹:

本院受理原告郑立煌与被告陈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2民初14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陈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郑立煌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及该款自2016年8月2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陈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郑立煌以人民币2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6日起至2016年8月21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人民币34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林健:

本院受理原告林晓东与被告林健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后,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福建法治报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因该公告中开庭时间有误,故特将开庭时间2018年9月13日上午8时30分更正为2018年10月15日上午8点30分,并定于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莆田市平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黄金辉: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大吉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你二人 旅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302民初259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陈霆、方志英:

本院受理原告郑秀萍与被告陈霆、方志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2民初1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陈霆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郑秀萍借款50万元及该款自1999年2月1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方志英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陈逸军、陈逸龙、李淑琼:

本院受理的原告江展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以你们拖欠借款320万元及相应利息拒不偿还,请求你们偿还。因你们去向不明,故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参加诉讼,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王重任、王兆园:

本院受理原告郭开寿与被告王重任你、第三人王兆园你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决:被告王重任你偿还给原告郭开寿欠款120000元及该款从2016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定于二0一八年十月三十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董淑慧:

原告蒋智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50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准予蒋智超与你离婚。案件受理费245元,由蒋智超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院(2017)闽0322民初5052号民事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林庆金:

本院受理原告吴新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28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林庆金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吴新栋借款2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借款本金2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2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林庆金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0元,由林庆金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黄志林:

本院受理原告程国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原告购车定金60000元,并以该款为基数,自判决指定给付之日起至判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林金石:

本院受理原告程国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给原告借款26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分别为:以借款16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5月14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借款1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10月14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22日10时00分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遗失声明

陈通朗与陈月娇(持证人:陈通朗、持证人:陈月娇,结婚证字号:闽航结字第87225号)结婚证两本均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2018年7月26日

黄文财:

本院受理原告张开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给原告借款2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25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14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许国喜、蔡步英、莆田市新仁义鞋服辅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朱光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陈洲:

本院受理原告陈剑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陈洲立即偿还给陈剑彪借款4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为:以借款本金4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3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定于二0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十五时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

遗失声明

建欧小桥镇富农果蔬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福建省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8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350783NA000158X),现声明作废。

建欧小桥镇富农果蔬专业合作社

2018年7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安市动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18年07月2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肖秀国 联系电话:15080573505

联系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1599号2001室

永安市动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肖秀国 组员:游明己、钟顺霖

2018年7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中沃桥电子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9MA34AHMD38)于 2018年7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素珍 联系电话:18150367229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和平中街22号

三明市中沃桥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素珍 副组长:陈淑真

2018年7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沙县大洛富竹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427060377045F)2018年7月24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电话:13950910101 联系人:姜坫钦

地址:沙县大洛镇张田村25幢2号

沙县大洛富竹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8年7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兴达电线厂2018年7月23日的全体合伙人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黄天舒

清算组成员:傅仰民、傅仰熙

联系人:黄天舒 联系电话:13905068157

南平市兴达电线厂清算组

2018年7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松溪县万前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1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王仕汉

清算组成员:张远鑫 、杨丽花

联系人:王仕汉 联系电话: 15280507397

福建松溪县万前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7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累鑫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07月2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褚幼美 联系电话:13123026856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杏莲工业区德林机械内

南安累鑫机械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褚幼美 成员:黄仙婷

2018年7月26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钱币学会不慎遗失福建省建阳市民政局2012年9月26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壹份,证号:潭社证字第131号,代码:55098593-2,现声明作废。

建阳市钱币学会

2018年7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立兴服装有限公司2018年7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倪国强

清算组成员:倪国明、林兆兴

联系人:倪国强 联系电话: 13905094063

南平市立兴服装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7月26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吓土伯火锅店不慎遗失莆田市城厢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10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302MA2XPUXY7E,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城厢区吓土伯火锅店

2018年7月26日

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福建中众房地产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陈国琪、魏德泉、黄伟星

鉴于本公司项目已到期,为确保公司正常运作和企业健康发展,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

会议议题: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商议更换公司监事事宜。

3、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会议时间:2018年9月28日

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二轻大厦1612室

特此通知!

福建中众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