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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非公企业“法律保姆”

2018-07-27 08:38: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政法战线护航“晋江经验”系列报道之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7日讯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改革开放40年,晋江人唱着这首脍炙人口的《爱拼才会赢》,实现了从“高产穷县”到“福建第一”“全国十强”的惊人跨越。 2002年,时任福建省长的习近平在七下晋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晋江发展的鲜活经验,提出以“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五个关系”为核心内涵的“晋江经验”。

回溯“晋江经验”的形成过程,一条线索清晰可见:改革开放的天时,凭海临风的地利,爱拼会赢的人和,汇聚起晋江“由农到工、从贫到富、由弱到强”跨越的澎湃力量。在这其中,有一股检察力量为晋江经济的腾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晋江检察院秉持“同向用力、平等保护”理念,立足检察职能,用实际行动“安商、护商、亲商”,促进晋江经济健康成长,不断续写着晋江发展的新篇章。

亲清护企

让企业发展更平稳

4月19日,晋江市检察院与磁灶镇政府、磁灶商会联合开展“亲清护企·促发展活动暨驻工业园区检察工作室揭牌”系列活动,晋江市国税、地税、人行、金融局、银监办、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亲清护企”活动,携手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共同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这只是晋江检察院“亲清护企”的一个缩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晋江市检察院努力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在“亲清护企”工作上,闯出了一条具有晋江特色的路子。

“亲清护企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晋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甘泽阳告诉记者,该院坚持安商、护商、亲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出台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并依法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把握“错”与“罪”的界限,力求不因机械办案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平等保障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除此之外,该院还在晋江国际陆地港设立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检察室,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形成网格化体系,开展“亲清护企”行动,主动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健全诚信体系和保护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