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下班的检察官
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除了细心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对于一般民间纠纷,郭有道还给当事人分析风险,告诉他们固定、保全证据的方法以及诉讼程序,并从事实方面分析判决的可能结果。 2012年,郭某等8名种植户数十万元的萝卜款被拖欠,多次催讨,买主仍迟迟不付。眼看新一季播种快开始了,购买种子的钱还没着落,大伙纷纷向郭有道求助。 “合同呢?”“没有。”“一张字据都没有吗?”8人面面相觑,两手一摊,说道:“真的没有。” “这样,你们要求买主签欠条,采取录音、相互作证等方式收集证据。”郭有道列出补救措施,建议他们申请法律援助代为起诉。后来,法院判决郭某等8名种植户胜诉。 社区检察官倾听群众诉求 拿到判决书后,郭某等人来到郭有道家道谢。“以后别忘了签订书面合同,以免带来经济损失。”临别时,郭有道一边提醒,一边把写好的萝卜买卖合同范本送给郭某等人。 现如今,通过郭有道的引导,村里的种植户们都有了合同观念。“合同一签,心里就踏实多了,万一以后产生纠纷就不担心空口无凭。维权还得靠法律保障!”前不久刚与收购方签订了购销合同的郭某高兴地说。 以和为贵化纠纷 对一些小额的征地补偿款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郭有道都会无偿帮助代写起诉状、调解协议、答辩状等法律文书,整理诉讼材料。除法律方面问题外,郭有道尽其所能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社区70岁的困难党员郭红柿向社区检察官反映,其孙子郭某华2007年7月溺水身亡,遗体未火化就地埋葬。因没有火化证,5年来多方奔走,均未能注销郭某华的户口,给其家庭计生、宅基地申请等事项带来诸多不便,希望检察官帮助协调注销郭某华的户口。得知这一情况后,郭有道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院领导汇报,并积极与区公安分局、民政局联系,带着包片民警调查取证,终于顺利注销了郭某华的户口。 后村社区人口众多,邻里之间矛盾时有发生。同时,随着近年辖区开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在海域退养、征地拆迁工作中,社区居民的上访事件时有出现。郭有道始终贯彻践行以和为贵这一理念,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他充分利用熟悉社区居民和社区情况的优势,通过亲戚朋友居间说情,化解当事双方矛盾。 后村社区检察官室成立以来,累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700人次,促成和解59件,息访息诉72件,代书125件,有力保障社区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余凌云 通讯员 徐鲁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