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蓝绿交融“扮靓”山水罗源

2018-09-13 10:32: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打击非法采矿 保护生态平衡

罗源县矿山石材业曾经占据全县经济的半壁江山,“野蛮生长”的背后是对环境的巨大破坏。多年来,罗源县检察院一直积极对接县里的石材矿山整治项目,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2018年2月20日至2月23日,黄某某趁春节巡查薄弱期间,雇佣了3名工人对罗源县原洪洋乡官村3号土洋饰面花岗岩矿山进行非法开采。2月23日,非法开采行为被罗源县国土资源局巡查人员当场发现。经鉴定,黄某某的非法开采行为合计破坏总价值认定为190521.4元。后经罗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在生态环保工作中,如何才能使检察监督更专业、更有效?犹如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没有休止符,罗源县检察院也在不断探索中强化生态环保检察专业化建设,立足本职,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正逐步成为罗源湾边一张熠熠生辉的“法治名片”。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陈沂 杨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