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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9月29日公告

2018-09-29 12:49: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双棕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码为:31069208-1,由于不慎,丢失2014年07月15日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各壹本,其登记号:组代管350100-316511,现声明证书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双棕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黄美英食杂店不慎遗失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5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350722600112638),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黄美英食杂店

2018年9月29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涵江区盛兴隆吸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莆田市涵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3MA3469AW98,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涵江区盛兴隆吸塑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红格装璜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9月26日的股东会诀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邵蜀 联系电话: 13809539999

联系地址:连江县凤城镇玉荷东路台资大楼A2

福州红格装璜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邵蜀

2018年9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顺昌合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1MA349J1K7L)2018年9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罗成泉 联系电话:13850984007

联系地址:福建省顺昌县水岸帝景伦敦街E9-E10店面

福建顺昌合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连江县新启瑞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9月2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明述 联系电话:18950486230

联系地址:连江县长龙镇岚下村院后22号

连江县新启瑞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王明述

2018年9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专业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林一叶种植专业合作社2018年08月30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建华 联系电话:18059388088

联系地址:福安市坂中乡许洋幸福园

福安市林一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郑建华 副组长:雷伏发

2018年9月29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昌祥家具批发部不慎遗失霞浦县国税局核发的福建省通用手工发票(旧版)25份,发票代码:货物销售百元版(三联),发票起止号码:01430726-01430750,现声明以上发票作废。

霞浦县昌祥家具批发部

2018年9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泉州市益新卫浴有限公司2018年09月18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自助 联系电话:18016678988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大埔发展新区3号

福建泉州市益新卫浴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自助 成员:郑惠婷

2018年9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岩平益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9月27日的股东会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益征 联系电话:13906971030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路55号紫金大厦(H栋)705室

龙岩平益法律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林益征 副组长:钟广平

2018年9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精鹰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9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邓常煜 联系电话:15080556625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8幢十五层2号

三明精鹰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邓常煜 成员:吴荔生、张雪峰

2018年9月29日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福田(平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人民币减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将视为没有提出要求,本公司的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898838851 联系人:刘辉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396号西湖好美家1号楼2层(西门海峡银行隔壁)

福田(平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

陈子成、范榕华、福建闽峰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美香与被告陈子成、范榕华、福建闽峰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125民初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陈子成、范榕华、福建闽峰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雷建平与被告陈子成、范榕华、福建闽峰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125民初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陈子成、范榕华、福建闽峰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灵锋与被告陈子成、范榕华、福建闽峰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125民初7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林杰、林丽霞:

本院受理杨琼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352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判令你们共同归还杨琼借款20万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林丽霞所有的坐落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埔新街房屋,查封价值以20万为限,期限为三年;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2月17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唐国川:

本院受理原告黄凤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同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梧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郭开清、林金梅、郭开达、郭开振: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郭文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胡顺达:

本院受理原告韩国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213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2月28日8时4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林贞:

本院受理原告李大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闽0123民初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刘行辉:

本院受理原告潘金仙与被告刘行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闽0121民初39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刘行辉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潘金仙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4253.73元,扣减刘行辉已垫付医疗费4000元外,实际还应赔偿潘金仙上述损失计人民币10253.73元。该款可直接汇入潘金仙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开户行:中国银行闽侯荆溪支行,账号:6217906400026936253,户名潘金仙)。二、驳回潘金仙其他诉讼请求。)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林铮:

本院受理蔡红清与林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21民初935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林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蔡红清偿还贷款本金9.7万元及利息(从2013年8月28日起按月利率2%付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但应扣除已支付借款利率3.3万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魏松润:

本院受理原告张方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8)闽0922民初219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纪佰胜:

本院受理原告吴雪云、黄信银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竹料款113968元,利息14882.33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中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王忠兴:

本院受理原告袁玉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中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余泽、余淑琛: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古田县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余泽、余淑琛追偿权纠纷的(2018)闽0922民初206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日起经过60日内视为送达。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鹤塘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冯琳珊: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建阳支行与被执行人冯琳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7)闽0703执155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冯琳珊所有的坐落于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民主南路755号(南郡首府4幢3层315房)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闽(2017)建阳区不动产权第0010494号】,并依法委托厦门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厦均达房估字NP[2018]223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5242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对本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变卖。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吴芳华、林建福: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建阳支行与被执行人吴芳华、林建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7)闽0703执155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吴芳华所有的坐落于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崇阳北路与童三路交叉口南侧3层303房【房屋所有权证:潭房权证字第20092574号;土地使用权证:潭国用(2009)第02125号】,并依法委托厦门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厦均达房估字NP[2018]224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6895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对本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变卖。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郑良贤、候美秀: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欧定松与被执行人郑良贤、候美秀债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7)闽0703执156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郑良贤、候美秀共有的坐落于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麻沙街88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1719号、土地证号:潭国用(1990)字第000900号],并依法委托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闽金评【2018】N530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3207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对本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变卖。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

赵秀珍:

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与被告谢仁霖、赵秀珍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2018闽0304民初3782号),原告请求判令:谢仁霖、赵秀珍连带向原告支付车辆维修费57371元及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还清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整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