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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代表团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2018-03-08 08:19: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8日讯   3月7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全体代表作了发言,一致表示,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和王晨同志所作的说明,完全赞成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沈跃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团团长于伟国,省长、代表团副团长唐登杰参加审议。

沈跃跃代表说,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和王晨同志的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这次修宪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充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草案21条修改内容都很必要、很重要,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必将凝聚起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总纲》,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增加“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及其他修改内容,很有必要。建议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列入宪法修正案。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于伟国代表说,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和王晨同志所作的说明,完全赞成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这次宪法修改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将进一步夯实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对国家主席任期作出新规定,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增加监察委员会有关规定,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我们要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唐登杰代表说,这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王晨同志的说明、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我们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刘学新代表说,这次宪法修改注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注重把握政治方向,注重贯彻党的主张,注重体现法治精神,注重依法保障改革。我完全赞成。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我赞成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