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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依法规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04-02 11:07: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自愿合法之“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办理程序从简,如何保障案件质量,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在试点过程中,湖里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相关规定(试行)》,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合法,切实保障案件质量。2018年,值班律师共参与认罪认罚案件561人次。

“本人已阅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且理解并接受其全部内容,本人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是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日前在湖里区检察院,当着值班律师的面签下的一张《认罪认罚具结书》。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间,黄某某在厦门市湖里区利用香港“六合彩”进行揽注猜码,并通过短信、微信的方式接受他人投注,从中牟利。承办检察官经初步阅卷,了解到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黄某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悔改。检察官遂联系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为其见证。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黄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起诉书指控事实、证据、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最终,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本报记者 余凌云 通讯员 张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