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检察院大力开展水生态领域检察监督工作
多赢共赢 助力水生态文明建设 “垃圾清理走以后,村里的空气好多了,连蚊子苍蝇都变少了。”呼吸着新鲜空气,福清市南峰村村民老张近日欣喜地向旁人讲起了村里的可喜变化。 变化,源自一次巡查。数月以前,检察官在巡查东张水库低干渠南峰村渠段时,发现这里堆积着大量的生活垃圾,蚊蝇成群,污染了村里的环境,影响村容村貌。为此,该院立即将该问题向河长办反映,同时向宏路街道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清理。 2018年5月,福清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工程。针对东张水库灌区渠系普遍存在的渗漏淤积、水质污染、倒塌断流等问题,福清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以东张水库灌区渠系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百村万人”清渠行动。福清市检察院主动融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积极参与跟进,对接“美丽福清”建设。 在参与当地“两江八溪”综合整治过程中,针对入河排污口隐蔽、巡查摸排难等问题,福清市检察院向市河长办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河长办督促各村居摸底调查上报辖区存在的水污染情况,同时主动请缨,联合河长办有重点地开展执法监督。该份检察建议书获市长阅批,并对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自成立以来在督促规范履职、打击涉河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高度肯定,要求市河长办认真根据检察建议书的要求,立即开展违法排污专项摸底,加强同检察联络室的沟通协作,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年10月12日,福清市检察院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列举了12条检察意见服务保障水生态文明建设。该意见再次获市长阅批,他对该院主动履职、靠前服务、精准对接市委、市政府湖库连通建设工作部署给予了高度肯定。这是对检察智慧的充分肯定,更是对齐抓共管、打好水生态保卫战的极大激励。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福清市检察院将积极履职,持续发力,为福清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融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