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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让家事纠纷“减下去”

2019-05-21 09:58: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司法+安全保护令:妥善保护“危机型家庭”
 
2015年4月,50多岁的黄某与何某结婚,婚后双方无共同生育子女。前段时间,黄某向集美法院诉请离婚并声称何某借酒打骂她,电话骚扰其女儿,扬言杀死黄某,甚至到黄某的单位闹事,导致其无法上班。为此,黄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黄某提交的证据,我们结合案情,裁定禁止何某对黄某实施殴打、残害、谩骂、恐吓等家庭暴力。”集美法院法官李晨说道。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当事人及辖区派出所等单位,何某未再有家庭暴力举措,但双方对离婚仍争议不休。
 
因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集美法院依法判处两人离婚。
 
考虑到何某患有肠癌,生活和工作均有不便,需要他人照顾,且其离婚后,没有固定住所,属于法律规定的适当帮助的情形,结合黄某的经济情况,判决黄某应给予何某1万元给予适当帮助,家具归其何某所有。该案经二审依法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不久后,黄某联系法官称,何某仍占着其廉租房,并要求黄某给予其补偿5万元。经过集美法院积极释法,成功劝服何某搬离了廉租房,同时,黄某也支付了1万元。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为人民法院制裁家庭暴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一段危机型家庭关系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而且需要法官充分运用审判执行智慧为其保驾护航。集美法院院长温文华告诉记者,集美法院在裁定书作出后,不仅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还送达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执行。
 
据统计,2018年以来,集美法院共签发安全保护令2件,有效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司法+案后回访制:延伸服务“创伤型家庭”
 
“良好的婚姻家庭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集美法院副院长孙晓岚告诉记者,为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职能作用,集美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特点,积极发挥案件跟踪、回访、帮扶制度,延伸司法服务,促进家庭与社会的健康发展。
 
40多岁的吴某与丈夫婚后育有二女一子,均已成年。吴某的丈夫是名海员,长期在海上工作。“他回家时间少,回来还经常外出,我怀疑他有外遇。”吴某到集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詹雪霞了解到吴某出生后被父母遗弃,由丈夫的父母收养的经历,是邻居眼中的“童养媳”,除了这个家,她没有别的亲人了。
 
除了吴某心中的怀疑外,丈夫将主要收入交给婆婆这件事,也让吴某感觉不受尊重。丈夫则认为,其在海上长期漂泊,回家偶尔和朋友相聚,是妻子太多心了。调解当天,他们三个子女均到庭。“我们爸爸、妈妈都很辛苦,但是他们婚姻并没有什么实质问题。”经过调解,吴某的丈夫同意每月除交给母亲的生活费用外,另交给妻子一部分收入。吴某最终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虽然结案了,但是吴某的身世让人同情。经征得当事人同意,詹雪霞为他们申请了心理疏导。“针对这个家庭的疏导,主要是从家庭关系序位入手,帮助各个家庭成员摆正自己在家庭中的位置。针对吴某的身世,则主要重塑她自身的价值认同。”心理咨询师庄来香说。
 
一年过去了,当詹雪霞再次回访吴某,吴某说“我儿时被抛弃的经历造成自我价值感太低,总觉得别人都不珍惜、不尊重我,心理咨询师开导了我很多,我会努力正视自己,经营好家庭。”

(本报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集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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