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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中开花结果

2019-08-29 12:34:0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用法调解 开创新局面

漳浦县下辖21个乡镇、10个农林盐茶场,人口93万多,外来农民工5万多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矛盾纠纷种类、性质、特点多样化。一直以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就备受重视。

“以往我县多元调解多数采用聘用社会有威望的人士参与调解的传统方式,作用虽明显,但在纠纷调解长效性、合法性等问题上也存在不少弊端。”杨惠杰介绍,适应新时代社会大众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是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责任。

那么又该如何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尊法,如何用法调解?漳浦县的做法是,先用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平台,打造法律调解服务团队,注入多元调解新元素。

陈某和陈某如系旧镇镇某村村民,2018年陈某向陈某如借款5万元,因逾期无力偿还,双方发生矛盾,陈某如向法院起诉。今年7月,趁着驻村法律顾问陈志渊律师到村里开展工作时,陈某请求律师帮忙调解双方矛盾。

起初,陈某如并不想调解,陈志渊为和平解决问题,当即通过村老人会帮忙沟通协调,并多次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经过一番努力,成功说服陈某如及其家人,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法律业务水平较高,能够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也能较好地促进多元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长效性。”杨惠杰介绍“一村一法律顾问”机制带来的好处。他告诉记者,近年来漳浦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县317个村(居、社区)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并从本县32名律师、32名法律工作者中经严格考核挑选了28名律师和1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团队,落实法律服务全覆盖。

在实践里探索用好律师、法律工作者这支专业团队,也让漳浦县打开了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队伍前行 服务更多元

不久前,陈某平带着蓝某斌、蓝某瑞一起到漳浦县一家饲料公司做防水铁槽。在施工过程中,蓝某斌不小心踩到屋顶的采光板,坠落在地,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蓝某斌家属到绥安派出所报案。由于该案属于非警务事项,随后该案实行110非警务事项对接分流,在12348对接和指定下,绥安司法所正式介入调解。

其间,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召集了众多亲属。为尽快化解矛盾,绥安司法所联合赤土司法所,邀请法律顾问和村两委成立调解专班。经过三天的调解,死者家属、饲料公司以及陈某平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这是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体现。”杨惠杰对记者说,2018年以来,漳浦县主动做好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利用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和退休政法干部等在各乡镇及县直多个部门行业建立多元调解中心,将法律顾问融入到多元调解全过程。

而同用法调解服务团队一起成型的,还有各项创新机制。例如,该县以乡镇调委会为依托,在全县22个乡镇场建立的司法、公安、土地、城建、妇联、信访等部门联合的多元调解中心,以及建立的34个行业性调委会。又如,建立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中枢,各乡镇、工、青、妇、老、信访、部队、计生等45个援助站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网络。一个多元的司法行政服务网,正在漳浦铺织着。

“我们想营造一种遇事找法、调解用法、解决依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杨惠杰提及的目标,正是近年来漳浦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的方向。而漳浦也正朝着这一方向砥砺奋进,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漳浦实践、开花、结果。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蔡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