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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监督这把尺 不忘初心办好案

2019-09-06 10:06: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明溪县检察院民行科用点滴行动书写“为民司法”注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6日讯 日前,明溪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冒着酷暑,联合县河长办工作人员深入辖区一企业开展检查。检查中,干警们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固体垃圾,未采取任何防污染措施,也未建设储处置的设施和场所,随意堆放,影响了周边的大气、水、土壤环境,危害了生态环境。随后,该院向主管部门发出告知函,要求其监督企业尽快整改到位。

而这只是民行干警日常工作中的一部分。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7件7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7件8人;提出检察建议31件,均被采纳并获得书面回复……今年以来,明溪县检察院民行科“敢担当、精业务、得民心”的检察工作目标一直未变,让群众对公平正义更有获得感。

出庭支持公诉

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

“城关乡政府将切实履行职责,对辖区养殖污染进行有效的综合治理……”不久前,由明溪县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判。在该案推动下,全县上下一心、齐力整治,使当地的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而在这一纸判决的背后,从线索摸排到案件判决,明溪县检察院“民心团队”的成员都使出了“洪荒之力”。民行科负责人饶鸣吉介绍,从案件起诉到开庭审理,几个月时间里,团队成员需要反复固定证据。而造成污染的养殖户在辖区偏远山区,复查一遍至少需要半天时间。为了取证,警车两次滑进深沟,费了好大劲才上来;为了拍摄证据视频,同事们着臭水沟一路走,被蚊虫苍蝇群起围攻……除了这些,还有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不仅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还赢得了明溪县各方点赞。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民心团队”紧紧抓住群众高度关注的环境污染等民生问题,深入摸排案件线索。该院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追回国家标准化池塘项目补助款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17.1万元;对两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的违法者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收缴环境修复公益补偿金9000元;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公示或更新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危及食品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情形,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规范了明溪县网络配餐经营行为,促进了网络食品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