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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19-09-19 12:05: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强化监督 有力维护合法权益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监督纠正相关机关的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厦门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债务纠纷、金融交易、劳动争议等案件裁判结果的法律监督,通过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有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同时,厦门市检察院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在涉及市场监管等方面强化协作联动。记者了解到,在日常工作中,厦门市检察机关主动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就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监管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共向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件,促进提高监管水平。

去年,厦门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自2010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间,利用自己核对和发放薪资的职务之便,以虚报及篡改公司财务软件系统、薪资汇总表等手段,侵占公司资产100多万元。该院在办理该案时,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根据案件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某非公企业工资发放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发出检察建议,协助该公司及时更换、完善薪资统计发送系统,并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厦门市两级检察院共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管理漏洞和经营不规范问题,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26份,促成企业建立规范货品出入口管理、建立产品管理台账等各项机制。

(本报记者 叶蔚蓉 特约记者 陈松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