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疯狂叫嚣的“老赖”蔫了

2019-11-26 11:06: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6日讯 宋某与魏某因爱生恨,分别之后,宋某却“赖账”不还其在同居期间向魏某借的钱。近日,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拒执罪案件作出裁判,因为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民事判决书,宋某最终付出惨重代价。

多年缘尽

债务纠纷却一时难了

宋某与魏某年轻时各自经历了一段失败的婚姻,后经他人介绍认识,俩人在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一起生活了十几年。2017年,俩人因矛盾不断,最终选择结束这段感情。

但剪不断、理还乱的是二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原来,同居期间,宋某多次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找魏某借钱,并出具借条。但俩人关系结束后,宋某却拒绝还钱,并称该钱款并非借款,而是魏某对自己的投资款。

无奈之下,魏某向梅列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1月9日,梅列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宋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魏某借款本金2563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执行房产

拒不迁出房屋被司法拘留

该判决生效后,宋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魏某随后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法院执行局受理后,向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其履行义务,并要求其如期如实报告财产。宋某虽如实申报了其位于三明市梅列区某小区房产一套,但反复声称该住房由其与其女儿(已成年)共同居住,不可能拿来还钱,自己也没有其他钱可以还。

为继续执行,2019年4月1日,梅列法院执行局责令宋某于月底前迁出房产以交付执行,但宋某仍拒不配合。6月17日,因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对宋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谁敢执行我的房产,我就跟谁拼命!”宋某叫嚣道。司法拘留结束后,宋某仍拒不迁出房屋,致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无法执行。